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 《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4,852,000 元。 115,252,000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14,852,000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115,252,000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