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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3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认购
乐朴基金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投资潘豆互动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两个议案,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现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认购乐朴基金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认购乐朴基金出资份额暨关
联交易旨在为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储备并购项目及寻找潜在的合作伙伴,并促使被
投资企业与上市公司相应业务形成战略协同和业务协同,从而更好地实现上市公
司加速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全面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我们未发现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对《关于投资潘豆互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深圳潘豆互动传播有限公司是公司在新兴
业务领域的应用体验的探索和尝试,公司初步试水数字视觉创意的新兴业务领域,
有助于优化业务结构、丰富公司产品条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战
略目标和愿景。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和条件公平、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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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罗维满                      王义华                     胡联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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