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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01-18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19-002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
规定,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预留授予日:2018 年 12 月 12 日;
    3、预留授予价格:8.89 元/股;
    4、预留授予对象及数量:预留授予共 1 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0,000 股。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占预留授予限制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总数的比
                                    票数量(股)                        的比例
                                                         例
    岳峰             副总裁          400,000            100%           0.35%

              合计                   400,000            100%           0.35%

   注:1、上述激励对象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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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激励
  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丝路视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018 号),认为:
      截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止,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1 人缴纳的投资款共计
  人民币 3,556,000.00 元,其中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400,000.00 元,资本公
  积为 3,156,00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400,000.00 元,新增股本占新
  增注册资本的 100.00%。
      本 次 增 资 前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14,852,000.00 元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114,852,000.00 元,截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15,252,000.00 元,累计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15,252,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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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本次预留授予股份的上
市日为 2019 年 1 月 21 日。

    四、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权激励定向 数量(股)        比例
                                     增发(股)
一、限售流通股     52,224,342 45.47%      400,000      52,624,342   45.66%

 股权激励限售股    3,718,667    3.24%     400,000      4,118,667    3.57%

二、无限售流通股 62,627,658 54.53%           0         62,627,658   54.34%

三、总股本        114,852,000 100.00%     400,000      115,252,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115,252,000 股摊薄计算,
2017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 0.204 元/股。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
115,252,000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
如下: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萌迪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 33,409,800 股,
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 29.09%;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8.99%,仍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所享有的表决权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后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七、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预留授予股
份上市日前 6 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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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其他事项说明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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