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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19-019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0 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421,06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5,252,000 股的 1.23%,实际可流通上市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29,066 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 1.0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19 年 3 月 29 日。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2019 年 3 月 18 日,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
已达成,满足《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
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
    (二)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首次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18年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8年3月9日。
    (六)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
    (七)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工作。
    (八)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2
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
购注销 7.54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2.21 元/股。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
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2018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
作。
       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工作。
       目前,公司正在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情况。

       三、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已满

       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
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
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为自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 40%。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 2019 年 3 月 9 日届满。

       (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第
 一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3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期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定为不适当人选;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生
二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前述情形,满足首次授予限制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公 司 2018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72,295.69 万元,相比 2017 年
     (1)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 年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增 长 40.89% ;公司
     增长率不低于 15%,且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三                                                      净利润为 6,269.94 万元(剔除
     (2)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相比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作为计算依据;
                                                        净利润增长 166.19%。公司已达
                                                        到本次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根据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每个考核
                                                        评,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考评结果(S)划
                                                        对象共计 100 人,其中:
     分为 S≥95、95>S≥85、85>S≥70、S<70。考评
                                                        1、98 名激励对象考核评级 S≥
     结果为 S≥95,按照标准系数 1.0 解除限售、考评
                                                        85,按照解除限售标准系数 1.0
     结果为 95>S≥85,按照标准系数 1.0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
四   考评结果为 85>S≥70,按照标准系数 0.75 解除限
                                                        2、2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85
     售、考核结果为 S<70,不得申请解除限售。未能
                                                        >S≥70,按照解除限售标准系
     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锁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
                                                        数 0.75 解除限售。
                                                        3、4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S
                                                        <70,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4
                                                       4、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经
                                                       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将
                                                       回购注销其全部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9 日;
    2 、 本 次 解 除 限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为 1,421,066 股 , 占 公 司 目 前 总 股 本
115,252,000 股的 1.23%,实际可流通上市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29,066 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 1.0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 100 人;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制性股票数量(股)     通数量(股)
               董事
王秀琴                        300,000             120,000              75,000
             副总裁
丁鹏青       副总裁           300,000             120,000              75,000
            副总裁
康玉路                        250,000             100,000              62,500
            财务总监
胡晶华       副总裁           230,000              92,000              57,500
王军平     董事会秘书         200,000              80,000              50,000
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2,423,667            909,066             909,066
员、核心骨干人员 100 人
          合计               3,703,667           1,421,066           1,229,066
    注 1:激励对象中王秀琴女士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鹏青先生、康玉路先生、
胡晶华女士、王军平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执行。
    注 2:公司后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并履行相应的审议
及披露程序。
    注 3:激励对象因离职、考评结果未满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相关条件的,公司将
                                         5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其所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52,624,342    45.66%     -1,229,066    51,395,276    44.59%


1、首发前限售股     33,409,800    28.99%         0         33,409,800    28.99%


2、股权激励限售股    4,118,667    3.57%      -1,421,066    2,697,601      2.34%


3、高管锁定股       15,095,875    13.10%      192,000      15,287,875    13.26%


 二、无限售流通股   62,627,658    54.34%     1,229,066     63,856,724    55.41%


三、总股本          115,252,000   100.00%        0         115,252,000   100.00%

    注:1、上表中“限售流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总股本”含尚未完成回购注
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 75,400 股。
    2、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
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出具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6、证券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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