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2020-08-04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的独立意见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资料,现对《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收时间,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进一步扩大公司经
营的资金支持。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开展此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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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维满 王义华 胡联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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