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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2-28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2-007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以电
话、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方案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出具《关于同意丝路视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
384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如
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000.00 万元,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40 万张,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7%、第三年为 1.2%、
第四年为 1.8%、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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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6.6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
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4,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4,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
包销,包销基数为 24,00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
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7,2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
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
                                   2
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
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
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
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对象

    1)公司原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 A 股股东。
    2)社会公众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6、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丝路视觉”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0104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20104 张可转债。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为 119,376,875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
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2,399,952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80%。由于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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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指定人士,单独或共同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指定人士
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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