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2-04-09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
事胡联全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胡联全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
务。胡联全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胡联全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胡联全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
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胡联全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胡联全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胡联全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
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及提名候选人情况
    经持有公司 22.25%股份的股东李萌迪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遴选、审核,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同意提名肖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
一致。
    独立董事候选人肖诚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截至本


                                    1
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肖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
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见同日披露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还将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进行审
核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提名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均是合法有
效的。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9 日


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诚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
究院建筑师,深圳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设计经理。现任深圳市华汇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总建筑师等职务;深圳市华汇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人)
合伙人、总建筑师职务;深圳汇城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职务;北
京雅顾摄影有限公司担任经理、执行董事职务;汇城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
公司担任监事职务;维得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职务;深圳市
爱思宝实业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职务;深圳市光影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职务;深圳汇尚盈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职务等。现任英国皇家建筑师学
会特许会员;中国建筑学会资深会员;广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建筑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学校规
划与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资深专家;清华大学
未来人居设计全日制建筑学专业学位硕士培养项目指导委员会委员;东南大学校

                                     2
外指导教师;深圳大学建筑学院企业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肖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肖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本公告日,肖诚先生
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
董事培训。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