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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独立董事意见2022-04-30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查阅了公司相关资料,现对所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
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在公司董事
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资金的现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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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维满                     王义华                     肖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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