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关于丝路转债2023年付息的公告2023-02-24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丝路转债2023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丝路转债”将于 2023 年 3 月 2 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 10 张
“丝路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5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1 日
    3、付息日:2023 年 3 月 2 日
    4、除息日:2023 年 3 月 2 日
    5、“丝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7%、第三年为
1.2%、第四年为 1.8%、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6、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2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3 月
1 日,票面利率为 0.5%。
    7、“丝路转债”本次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3 月 1 日,凡在
2023 年 3 月 1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23 年 3 月 1 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
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及利率:2023 年 3 月 2 日;利率为 0.7%。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40 号)核准,丝

                                       1
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丝路视觉”)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240 万张,面值总额 24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 6 年。根据《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3 年 3 月 2 日支付
“丝路转债”的第一年利息,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1、可转债简称及代码:“丝路转债”;123138
    2、发行数量:240 万张
    3、发行规模:240,000,000 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
    7、债券期限:2022 年 3 月 2 日至 2028 年 3 月 1 日
    8、转股起止日期: 2022 年 9 月 8 日至 2028 年 3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7%、第三年为 1.2%、第四年为
1.8%、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10、当前转股价格:26.61 元/股

    (二)付息期限、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
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2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
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
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
项。
    (三)可转债其他情况
    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
    4、可转债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公告》(联合〔2021〕
2000 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级,“丝路转债”信用等级为 A+,
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公告》(联合〔2022〕
3389 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级,“丝路转债”信用等级为 A+,
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丝路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
                                    3
为 2022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3 月 1 日,票面利率为 0.5%,每 10 张“丝路转
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 元(含税)。
    对于“丝路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
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
每 10 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4 元(不含税);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
者(QFII 和 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5 元(暂免征税);对于持有“丝路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5 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及付息对象
    根据《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
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1 日
    2、付息日:2023 年 3 月 2 日
    3、除息日:2023 年 3 月 2 日
    4、付息对象:截至 2023 年 3 月 1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丝路转债”持有人。

四、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
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五、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
                                       4
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
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
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公司不代扣代缴。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福年广场 B4 栋 108 室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咨询电话:0755-88321687
     电子邮件:securities@silkroadcg.com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