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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危怀安)2017-03-01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加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危怀安          4               4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二、 会议表决情况

    2016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在召开董事会前,积极了解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主动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
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作用。

    2016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6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三、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 2016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过全面、认真地审阅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审计机构的
议案》,本人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
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较好地完成了的审计工作,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本公司之间不
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
任该所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

    经过全面、认真地审阅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关联交易的
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15 年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不存在显示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
的情形。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在 2016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就以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过全面、认真地审阅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人认为: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具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该委员会召开的日常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
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 2016 年主要履行以下
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公司薪酬管理制
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
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
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
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
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6 年度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
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
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获取作出决策
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
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审计部提交的关于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特别是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注重与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督促审计工作按期完成;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本人在 2016 年度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上市公司的信息披
露是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获取公司经营信息的主要来源,对保障中小股东利
益尤为重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6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
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在接下来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
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
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述职人:危怀安

                                                       2017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