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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18-03-10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18)010023 号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对后附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进行了专项鉴证。

    贵公司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 21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

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

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

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之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

制,反映了贵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武汉                                2018 年 3 月 9 日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年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 2016 年 10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1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3.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74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

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27,310,82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67,429,18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31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      间                                 金额(元)

2016 年 10 月 27 日募集资金总额                                             194,740,000.00

减:发行费用                                                                 27,310,820.00

2016 年 10 月 27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67,429,180.00

加:以前年度一般户中代支付的发行费                                           10,700,000.0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217,634.1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43,237.00

减:以前年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70,000,0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8,303,577.17

加: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回金额                                          328,876,520.55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446,431.63

减:支付以前年度一般户中代支付的发行费                                       10,700,000.00

减: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823,160.78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50,000,000.00

减:本年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256,000,0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9,103,368.5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1 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制定了《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

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

支 行 ( 账 号 714902196510203 )、 湖 北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东 湖 开 发 区 支 行 ( 账 号

100800120100027578)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

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714902196510203             19,102,231.01   活期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100800120100027578        100,001,137.56    活期

                    合   计                                                   119,103,368.57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与保荐机构申

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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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7,429,18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23,160.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66,397.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达到
                    项目, 含部                    调整后投资总额(1)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金额                                                         的效益     预计
                      分变更)                                                              (2)         (3)=(2)/(1)         期                               大变化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1. 光纤传感智能监
测系统产业化升级        否        149,067,300.00       149,067,300.00    2,823,160.78    2,866,397.78      1.92        2018 年 12 月                 否        否
募投项目

2. 光纤传感技术研
发中心建设募投项        否         18,361,880.00        18,361,880.00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7,429,180.00       167,429,180.0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67,429,180.00       167,429,180.00    2,823,160.78    2,866,397.78      1.92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3 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募投项目涉及到基建施工、规划设计、招投标事项周期较长,未达到计划进度。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
                                                     期,不产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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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9 日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