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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关于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2018-04-13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
总经理陈宏波先生、印新达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陈宏波先生、印新达先生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陈宏波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本届经营层届满之日 2020 年 5 月 20 日止,
截至陈宏波先生的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 万股,除
此之外,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印新达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本届经营层届满之日 2020 年 5 月 20 日止,
截至印新达先生的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99 万股,
除此之外,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陈宏波先生、印新达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将在其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特此说明。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