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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5-15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18-028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经 2016 年 10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6]236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
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74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
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27,310,820.00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7,429,18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全部
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出具
的众环验字(2016)010131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投入募集资金
号
       光纤传感智能监
 1     测系统产业化升     14,906.73     B201642011840291004      14,906.73
       级项目
       光纤传感技术研
 2                        4,964.60      B2016420118402910003      1,836.19
       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7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以及 2017 年 11 月 1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各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970.10 万元,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8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5,000 万元,节余 9,502.50 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仍
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
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
以降低财务费用,预期 12 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 348 万元(按一年
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
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高
风险投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
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 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审阅了有关详
细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
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
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经核
查,保荐机构认为:理工光科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