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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0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
权益的角度出发,通过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
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8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
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监事列席了 2018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
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
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
作。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通过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2018/3/9                    4、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5、关于确认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2018/4/25                    1、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
2018/5/14                    1、关于审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1、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2018/8/17                    2、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3、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2、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2018/10/26
                第九次会议 案
                             3、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
     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
     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
     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各项费用提
取合理,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
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
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
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5、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
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对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
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成员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做好以
下几项工作:

    1、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继续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大力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积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为公司科学决策提出
合理建议,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2、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知情权,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维护公司在证券市场的良好形象。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
质量,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