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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9-04-2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理工光科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 2016 年 10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1 号文核
 准,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0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74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
 值税)共计人民币 27,310,82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7,429,180.00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31 号验资报告
 审验,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9,302,756.78 元。具体
 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时       间                            金额
2016 年 10 月 27 日募集资金总额                                   194,740,000.00
  减:发行费用                                                     27,310,820.00
2016 年 10 月 27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67,429,180.00


                                         1
  加:以前年度一般户中代支付的发行费                                   10,700,000.0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217,634.1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43,237.00
  减:以前年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70,000,0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8,303,577.17
  加: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回金额                                  328,876,520.55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446,431.63
  减:支付以前年度一般户中代支付的发行费                               10,700,000.00

  减: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
                                                                        2,823,160.78
集资金金额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50,000,000.00
  减:本年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256,000,0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9,103,368.57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578,038.02

  减:支付各类手续费                                                         423.00

  加:收到银行利息                                                      1,149,416.35

  加:理财收益                                                          1,628,432.88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5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加: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回金额                                  298,000,000.00

  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298,000,000.0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9,302,756.78

      注: 前期一般户中代支付的发行费用是指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垫付的与本次发
 行有关的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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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武汉理工光科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
  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
  督。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
  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武昌支行(账号 714902196510203)、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
  区支行(账号 100800120100027578)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4902196510203           29,061,880.00   19,715,324.93   活期
    武汉武昌支行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800120100027578        149,067,300.00   49,587,431.85   活期
  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合计                             178,129,180.00   69,302,756.78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
  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湖北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25,444,858.80
  元,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3
募集资金总额                                                                            167,429,18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578,461.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444,858.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截至期                 本年
                                                                                                                                                        是否达    可行性是
                                           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末投入   预定可使用    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到预计    否发生重
                                           更项       投资总额             (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进度     状态日期    现的
                                                                                                                                                          效益      大变化
                                             目                                                                          (%)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1. 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       否      149,067,300.00    149,067,300.00     22,578,461.02   25,444,858.80   17.07    2019.12.31      -     不适用       否
2. 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8,361,880.00     18,361,880.00                                              2019.12.31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7,429,180.00    167,429,180.0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67,429,180.00    167,429,180.00     22,578,461.02   25,444,858.80   15.2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受益的情况和原因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涉及到基建施工,规划设计、招投标事项周期较长,项目投入进度未达预期。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不产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经公司 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项目竣工时间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4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告的《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公司已归还上年度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
2018 年公司共使用 8,000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8,000 万元。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 2018 年 11 月 13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同时,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等文件、授权公司财务
总监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情
见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告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编号:2018-054 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期办理的银行理财已全部到期,在收回本金的同时,实现
约 555.32 万元的利息收入,其中 2018 年当年通过办理银行理财获得 216.72 万元
利息收入。




                                     5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或违规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履
行审批手续,并按照招股说明书和公司公告的使用计划进行使用,不存在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未经审批擅自使用的问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
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理工光科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E10244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贵公司 2018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理工光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
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
流等。




                                   6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认为:理工光科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理工光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叶   强                  方   欣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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