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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12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19-034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及日期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9-028)已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668,54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6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 23 号
    咨询联系人: 范洪汝
    咨询电话:027-87960139
    传真电话:027-87960139

    七、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的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