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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0-20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0-048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或“公司”)拟与武汉光
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创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烽火创投将其持有的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理光电”)49%
的股权,以2,424.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2、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联董事何书平先生、
陈建华先生、姚明远先生、江山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了《关于公司购买控股股东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武汉烽理光电
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烽火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 88 号
    4、主要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四路 6 号烽火科技园
    5、法定代表人:鲁国庆
    6、注册资本:12,500 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79126274J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
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49.6%的股权
    10、历史沿革: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由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有限公司和北京北方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
元,其中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出资 960 万元,出资比例为 96.00%;北京北
方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40 万元,出资比例为 4.00%。截止目前,公司注册资本及
实收资本为 12,500 万元,其中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6,200 万元、持股比例
为 49.60%,深圳市建元信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 3,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4.00%,深圳市鑫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4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1.60%,
袁华章出资 1,250 万元、持股比例 10.00%,大连开元泓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出资 6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80%。
    11、注册地址:洪山区邮科院路 88 号。
    12、法定代表人:鲁国庆。
    13、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14、2019 年度烽火创投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1,189,057,970.81       800,418,274.19        304,485,684.37      35,976,563.98



    烽火创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烽理光电 49%的股权。
   该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
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经核查,烽火创投不存在占用标的公司资金、要求标的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等情形。
   烽理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事宜。
   烽理光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
    股东构成
                   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9%)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RND480

   法定代表人      江山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阵列光栅光纤传感技术及其相关传感光纤、器件、系统等软、
    主营业务       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火灾消防、温度、公共安全、结构
                   安全等相关领域的项目实施和技术服务。



   2、烽理光电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单户):

                                                                    单位: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半年度                 /2019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845,872.12        54,432,593.54
     负债总额                              12,013,595.07        11,131,808.97
   应收款项总额                             4,481,304.44         4,953,895.83
    所有者权益                             42,832,277.05        43,300,784.57
     营业收入                           2,253,410.63        13,333,959.25
     营业利润                            -468,507.52         3,343,261.64
      净利润                             -468,507.52         3,371,301.28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2,958,132.37         1,562,507.71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过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19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烽
理光电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330.08万元,评估值4,947.85万元,评估增值617.77
万元,增值率14.27%。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友好协商,本次理工光科现金收购烽火创投所持有烽理
光电49%股权的价格为2,424.45万元。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价格公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2,424.45万元
    2、支付方式:自有现金一次性支付
    3、过渡期损益归理工光科所有。
    六、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烽理光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已掌握拉丝塔在线制备大容量阵列光栅传感
光纤、波分+时分混合复用传感信号解调仪表、特种传感光缆封装技术等方面的核
心技术与关键工艺,可为理工光科大容量、高精度、长距离、高可靠光纤传感市场
提供坚实的技术和产品基础。
    本次交易将为进一步巩固理工光科领先优势,优化管理层级,引进具有市场和
技术优势的团队,全力拓展热电厂空冷岛散热片测温、消防领域火灾报警监测、复
合智能电缆高精度温度测温、大规模水下结构监测、大长周界入侵防范监测、长距
离油气管线安全监测与智能预警等领域市场打下坚实基础。对理工光科的稳定快速
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作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今,公司与烽火创投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提交的上述关联交易相关材料,事前进行了认真仔细的
审阅,我们认可该事项,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合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整体安
排。
       九、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购买控股股东武汉光谷烽火
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3、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