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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危怀安)2021-04-24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
履职,做到不受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0 年度,采用现场及通信方式积极认真参加
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危怀安          5              5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次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
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
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前,就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购
买控股股东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
司全部股权、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发表了同
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意见

    在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
异事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2019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候选
人、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聘任姚
明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拟聘任江山先生、张浩霖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拟
聘任林海先生担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聘任范洪汝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聘任夏珂女士担任审计部门负责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购买控股股东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
公司全部股权、子公司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武汉烽理系统技术有
限公司及增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该委员会召开的日常会议,积极参与委员会相关工
作,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
作用。在 2020 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
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
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
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搜寻符合公司发展
的优秀人才,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
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
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公司薪酬管理制
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实地考察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
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平
时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董事会秘书、监事、审计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保
持着密切联系,详细了解了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平时比较
注意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此了解公司的动态,勤勉、忠实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各类职责。

    六、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获取公司经营信息的主要来
源,对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尤为重要。本人在 2020 年度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0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认真学
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
进一步规范运作。

    在接下来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
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
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述职人:危怀安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