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1-006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345,444.95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
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80,003,248.34 元。
为控制公司负债规模、防范经营风险,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企业长远
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 年度,公司拟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0 年公司新业务发展成果逐步显现,销售规模和盈利规模均有一定幅度
增长。未来,公司消防工程及智能化应用等执行期较长业务对流动资金占用会有
所增加,光栅阵列产品及市场开发需持续投入。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
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
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 2020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盈利且
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严格执行相
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
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未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