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235 号 1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 ]第ZE10235号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鉴证报告 第 1 页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 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洪勇 中 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就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 2016 年 10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1 号文核 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94,74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 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27,310,82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7,429,18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31 号验资报告 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 间 金额(元) 2016 年 10 月 27 日募集资金总额 194,740,000.00 减:发行费用 27,310,820.00 2016 年 10 月 27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67,429,180.00 加:以前年度一般户中代支付的发行费 10,700,000.0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217,634.1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43,237.00 减:以前年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70,000,0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8,303,577.17 加: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回金额 328,876,520.55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446,431.63 减:支付以前年度一般户中代支付的发行费 10,700,000.00 减: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823,160.78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50,000,000.00 减:本年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256,000,000.00 专项报告 第 1 页 时 间 金额(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9,103,368.57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578,461.02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149,416.35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5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加: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回金额 299,628,432.88 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298,000,000.0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9,302,756.78 加: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回金额 95,000,000.00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017,066.93 减: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5,756,956.45 减: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6,702.50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8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80,000,000.00 减:本年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95,000,0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536,164.76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471,496.56 减: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9,753,030.05 减: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1,530,290.33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8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50,000,0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724,340.94 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资金 11,251.18 万元,2020 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4,128.33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为 1,372.43 万元,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5,491.74 万元差异为 4,119.31 万 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 5,000.00 万元,剩余差异 880.69 万元系募集资 金累计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武汉理工光科股 专项报告 第 2 页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 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 日常监督。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 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账号 714902196510203)、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 发区支行(账号 100800120100027578)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余额(元)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714902196510203 29,061,880.00 8,864,939.11 活期 汉武昌支行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100800120100027578 149,067,300.00 4,859,401.83 活期 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合计 178,129,180.00 13,724,340.94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武昌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专项报告 第 3 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2020 年公司共使用 5,000.00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5,000.00 万元。公司不存在进行高 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待公司董事会拟定详细使用计划并履行相关程序后使用。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专项报告 第 4 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4 月 23 日 专项报告 第 5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7,429,18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283,320.3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2,511,838.1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本年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资进度(%) 到预计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现的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3)=(2)/(1) 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 否 149,067,300.00 149,067,300.00 29,753,030.05 100,954,845.30 67.7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不适用 否 募投项目 2. 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 否 18,361,880.00 18,361,880.00 11,530,290.33 11,556,992.83 62.9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不适用 否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7,429,180.00 167,429,180.00 41,283,320.38 112,511,838.13 67.2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67,429,180.00 167,429,180.00 41,283,320.38 112,511,838.13 67.20%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工程决算及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影响,项目投入未达 100%。 原因(分具体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1 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无 况 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 况 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无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