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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07-06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52 号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5
       报告


三、   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5 号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
光科”)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理工光科申请本次定向增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理工光科申请本次定向
增发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理工光科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
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号)编制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理工光科董事会编制
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鉴证报告 第 1 页
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理工光科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理工光科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洪勇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刚



                                          二 〇 二 一 年七月五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 2016 年 10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1 号文核准,
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0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74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值税)
共计人民币 27,310,82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7,429,180.00 元。上述
资金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31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 2021.6.30 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714902196510203         29,061,880.00                  0.00    已注销
汉武昌支行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100800120100027578       149,067,300.00         22,932,160.13      活期
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合计                                       178,129,180.00         22,932,160.13

     说明:初始存放合计金额比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多 1,070.00 万元,系律师费、审
计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含增值税)。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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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一。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 年 5 月
10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提
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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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部分 6,0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提前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部分 3,0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和“光纤传感技
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1,269.60 万元。公司不
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等文件、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详情见 2016 年 11 月 28 日公告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12 号)。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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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等文件、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详情见 2017 年 10 月 14 日公告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6 号)。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和 2018 年 11 月 13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授权董事长
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等文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情见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告的《武
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号)。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
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同时,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等文件、授权公司财务总
监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情见 2019
年 10 月 26 日公告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按时赎回,共计获得理财产
品投资收益 466.28 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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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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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是公司深入光纤
传感技术研究,保持核心技术优势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光纤传感技术前沿应用领域
的探索,研制新的光纤传感监测技术及系统,改进原有的技术及产品,提升公司核
心技术竞争力,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提高公司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不直接产生经
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
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
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批准报出。




     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




                                 专项报告 第 5 页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742.9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073.3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073.36

                                                                                                           2016 年度:4.32

                                                                                                           2017 年度:282.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2018 年度:2,257.85

                                                                                                           2019 年度:4,578.36

                                                                                                           2020 年度:4,128.33

                                                                                                           2021 年 1-6 月: 2,822.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金额的差额          目完工程度)

           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           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
       1                                                           14,906.73     14,906.73     12,033.63      14,906.73          14,906.73     12,033.63   -2,873.1(注 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             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

           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           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
       2                                                            1,836.19      1,836.19      2,039.73        1,836.19          1,836.19      2,039.73   203.54(注 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建设募投项目                   建设募投项目

                          合         计:                          16,742.92     16,742.92     14,073.36      16,742.92          16,742.92     14,073.36        -2,669.56

     注 1: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主要系募集项目工程结算还在办理中,部分工程款未支付。

    注 2: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203.54 万元,原因系项目建设期间延长,在此期间人工成本、机械施工成本以及与光纤传感技术中心建设配套的设备


                                                                                        附表 第 1 页
       成本等项目建设成本增加。




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募投项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预计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累计实现效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效益
                                          用率                                                                                                    益

        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                  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年创净利润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96.79         296.79     不适用(注 1)
        级募投项目                                    3,830.14 万元。

        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 2)
        项目

注 1: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于 2020 年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项目尚未完全达产。

注 2: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是公司深入光纤传感技术研究,保持核心技术优势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光纤传感技术前沿应用领域的探索,研制新的光纤传感监测技术及系

统,改进原有的技术及产品,提升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提高公司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附表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