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2021]海字第【055】号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17 层 邮编: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二〇二一年八月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释 义............................................................................................................................. 3 一、股份公司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二、股份公司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7 三、股份公司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9 四、股份公司的设立................................................................................................. 14 五、股份公司的独立性............................................................................................. 15 六、股份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17 七、股份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19 八、股份公司的业务................................................................................................. 20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1 十、股份公司的主要财产......................................................................................... 50 十一、股份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53 十二、股份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54 十三、股份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54 十四、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55 十五、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56 十六、股份公司的税务............................................................................................. 57 十七、股份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57 十八、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 58 十九、股份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59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60 二十一、结论意见..................................................................................................... 62 4-1-2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由“工大光纤”改 指 股份公司、理工光科 名而来。 工大光纤 指 武汉工业大学光纤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烽火创投 指 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信科集团 指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烽火集团 指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邮科院 指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信科研院 指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工业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 武工大科技总公司 指 理工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新集团 指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泽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 泽谷创投 指 市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双环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湖 双环科技 指 北双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双环股份 指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双龙科技 指 湖北双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湖光传感 指 武汉市湖光传感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三联水电控制设备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三 三联水电 指 联水电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发展中心 指 武汉市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 智慧地铁 指 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烽理光电 指 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烽火平安 指 湖北烽火平安智能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光科信息 指 武汉理工光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烽火通信 指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迅科技 指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众智技术 指 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同博物业 指 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博科技 指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 大唐移动 指 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迪爱斯 指 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通信 指 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 烽火科技 指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烽火信息 指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烽火海洋 指 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 烽火创新谷 指 武汉烽火创新谷管理有限公司 烽火锐拓 指 武汉烽火锐拓科技有限公司 4-1-3 法律意见书 光谷智慧 指 武汉光谷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虹信科技 指 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烽火国际 指 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机构、保荐人、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本所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出具的信 会师报字[2019]第 ZE10246 号《审计报告》、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指 ZE10153 号《审计报告》及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233 号《审计报 告》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为 1.00 元的不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超过 16,700,562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股 发行 票的行为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理工光科 本工作报告/律师 指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 工作报告 报告》([2021]海字第 056 号)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理工光科 本法律意见书 指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2021]海字第 055 号)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3 月 元 指 人民币元 4-1-4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2021]海字第【055】号 致: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法律服务协议》(以下简称 “《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 顾问。本所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律师执业规则》”) 等有关规定及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法律服务协议》,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法律资格及其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核查。本所律师已查阅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文件,并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和 必要的讨论。 2.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重要法律文件,发行人向本所提供复印 件的,本所律师已就复印件和原件进行了核验,该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同时, 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发行人向本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 遗漏,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3.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4-1-5 法律意见书 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4.本所参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37 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 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要求并依 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发行人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 发表法律意见。 5.本所仅就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盈利预测、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相关内 容的,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或发行人的文件引述。 6.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它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定文 件,随同其它申报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查,本所承诺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十九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 后,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4-1-6 法律意见书 一、股份公司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律师核查了股份公司提供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 会议决议等正本复印件,并与发行人保存的相关文件原件进行比对,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决议。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上述决议 的内容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事宜,其授权范围 及程序合法有效。 (四)2021 年 7 月 19 日,中国信科集团出具了《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信科投管[2021]16 号),该文 件批复同意股份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6,700,562.00 股(含本数)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中国信科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 发行股份总数的 25.53%。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及中国信 科集团的批准。发行人本次发行尚待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股份公司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核查了股份公司提供的工商登记档案以及公司内部决策文件和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站发布的公告,并对上述资料的内容、效力等进行了必要的查验、 分析和判断,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股份公司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 4-1-7 法律意见书 证。 (一)发行人为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股份公司的说明及本所律师核查,股份公司原名为工大光纤,系经湖北 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 2000 年 8 月 14 日以鄂体改[2000]43 号文批准,由武 工大科技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自然人姜德生及北新集团、湖北省投资公司、 泽谷创投、湖北省仪器仪表公司、双环科技、武汉建设投资公司、湖光传感、三 联水电、发展中心 9 位法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8 月 29 日 正式成立。2016 年 10 月 14 日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6]2361 号文审核批 复,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 万股,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股份公司现时持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42010072466171X0 的《营业执照》,法定住所为武汉市东湖开 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法定代表人为何书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66.854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 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 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 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 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 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 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 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 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电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 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 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备、电气火灾设备、消防远程 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 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 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1-8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其公开发行的股票已经依法在国务院批 准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为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具有 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 格。 三、股份公司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核查了审计报告、发行人持有的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资料、公司募 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委和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三会规范运 行文件及相关制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股份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条件是否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属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 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与发行人已发行上市股份相同,均为人民币普 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 条之规定; 3.根据发行人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发行 人股东大会已就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额、价格、发行对象等作出决议,符合 4-1-9 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三)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 《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本次发行的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特定投资者。除中国信科集 团外,其他不超过 34 名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符合股东大 会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本次发行的对象不超过 35 名,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 款的规定。 (2)中国信科集团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 中国信科集团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则中国 信科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完成后,中国信科集团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30%,则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国信科集团认购的股份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中国信科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 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 票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4-1-10 法律意见书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将用于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 智慧消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及第 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① 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49,589.37 万元;股份公 司拟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投资人民币 49,589.37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 49,589.37 万元;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未超 过项目需要量,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 ② 根据股份公司本次发行方案,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③ 根据股份公司本次发行方案,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存 在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 投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 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④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 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 ⑤ 股份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股 份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 (4)本次股票发行前,中国信科集团通过烽火创投持有公司 25.53%的股权,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烽火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按照 16,700,562 股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信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不 低于 4,263,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不低于 5.89%,通过烽火创投间接持有公 司 14,21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4%。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信科集 团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占比不低于 25.53%,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烽 火创投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的变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 (四)款规定的情形。 3.股份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4-1-11 法律意见书 (1)根据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保证及本所律师核查,本次 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管理办法》第 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经本所律师核查,股份公司的权益没有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 损害,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经本所律师核查,股份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没有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不 存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4)经本所律师核查,股份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5)经本所律师核查,股份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 《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6)经本所律师核查,股份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三 十九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7)经本所律师核查,股份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的其他情形,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四)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和规定的实质条件: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的除外; 4-1-12 法律意见书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 行为。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的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 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3、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包括中国信科集团在内不超过 35 名 (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公司发行对象的选择条件及数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会议资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 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 十。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 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会议资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中 国信科集团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则中国信 科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完成后,中国信科集团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4-1-13 法律意见书 30%,则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国信科集团认购的股份自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中国信科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认 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 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 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6、本次股票发行前,中国信科集团通过烽火创投持有公司 25.53%的股权,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烽火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按照 16,700,562 股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信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不 低于 4,263,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不低于 5.89%,通过烽火创投间接持有公 司 14,21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4%。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信科集 团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占比不低于 25.53%,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烽 火创投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股份公司本次发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四、股份公司的设立 本所律师核查了股份公司提供的工商档案,查阅了巨潮资讯网上有关股份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重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本所 律师对股份公司的设立过程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理工光科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国家有权部门的批准。 股份公司原名为工大光纤,系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 2000 年 8 月 14 日以鄂体改[2000]43 号文批准,由武工大科技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自 4-1-14 法律意见书 然人姜德生及北新集团、湖北省投资公司、泽谷创投、湖北省仪器仪表公司、双 环科技、武汉建设投资公司、湖光传感、三联水电、发展中心 9 位法人共同发起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年 8 月 14 日,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 于设立武汉工大光纤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鄂体改[2000]43 号); 2000 年 8 月 29 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同意设立“武汉工大光纤传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筹)”的批复》(教技发函[2000]12 号)。 (二)理工光科设立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和验资情况 为设立股份公司,2000 年 10 月 30 日,湖北万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鄂万信评报字[2000]第 047 号);2000 年 8 月 9 日, 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 鄂信业字[2000]第 231 号)。 股份公司于 2000 年 8 月 29 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420100117076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在设立过程中的资产评估、验资等均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理工光科创立大会的召开情况 2000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了创立大会,股东代表 11 人出席会议。该次 会议审议并逐项通过了《同意设立武汉工大光纤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 过公司章程》等议案或议题,选举产生了 11 名董事和 5 名股东代表监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理工光科创立大会召开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当时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股份公司的独立性 在核查发行人业务资料、资产资料、机构资料、人员资料、财务资料和发行 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承诺、声明,并对发行人的经 营办公场地进行实地查验的基础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管 4-1-15 法律意见书 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予以查验。 股份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业务、人员、资产、财 务等诸多方面与控股股东烽火创投及其他关联方分开,股份公司具有独立性,具 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公司的业务独立 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光纤传感器与智能仪器仪表、光纤传感系统、物联网应用 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服务。股份公司拥有业务经营所必须的人员、 资金、技术和设备,建立了完整、有效的组织系统,能够独立支配人、财、物等 生产要素,其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 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详见本工作报告正文第九部分“关联交易及同业竞 争”)。 (二)股份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发行人资产的产权关系明确。发行人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也不存在发行人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发行人对其资 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详见本 工作报告正文第十部分——“股份公司的主要财产”)。 (三)股份公司的人员独立 股份公司建立了规范和健全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并完全独立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股东。股份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未在股东单位担任管理职务,且均在股份公司处领取薪酬;股份公 司的财务人员均未在关联企业中兼职;股份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制订 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股份公司的财务独立 股份公司具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会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制订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独立 4-1-16 法律意见书 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股份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股份公司独立在 银行开设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同一银行账号的情形。 (五)股份公司的机构独立 股份公司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并设置了综合管理部、企业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安全保障部、 证券投资部、石油化工事业部、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事业部、系统集成事业部、 智慧安防事业部、技术中心、生产制造中心等职能部门。上述机构独立运作,与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六)股份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光纤传感器与智能仪器仪表、光纤传感系统、物联网应用 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服务,主营业务为向用户提供专业的安防、 消防和综合监测等领域的光纤传感技术和物联网应用解决方案。其业务独立于控 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股份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 经营的能力。 本所律师认为,股份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管理系统,在业务、 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股份公司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股份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主要股东提供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提供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 对发行人的主要股东是否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予以验证。 (一)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持有股份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烽火创投和 4-1-17 法律意见书 北新集团。烽火创投持有股份公司 1,421 万股股份,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25.53%。北新集团持有股份公司 753.57 万股股份,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13.54%。 1.烽火创投基本情况 烽火创投现时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679126274J 的《营业执 照》。根据该《营业执照》,烽火创投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武 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 88 号,注册资本为 12,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鲁国庆,经 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 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北新集团 北新集团现时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633797400C 的《营业执 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北新集团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 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 15 层,注册资本为 168,950.7842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兵,经营范围为制造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水暖管件、装饰材料、建材机械 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销售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装 饰材料、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金属材料、矿产品、五金交 电、建筑机械、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水泥制品、保温隔热材料、粘接材 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环保节能产品的开 发利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 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 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设备租赁; 物业管理;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制造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水 泥制品、保温隔热材料、粘接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4-1-18 法律意见书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本所律师核查,烽火创投为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北 新集团为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资格。 (二)实际控制人 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烽火创投通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 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 (国资发改革[2018]54 号),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邮科院和电信科研院实施联合 重组,新设中国信科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将邮科 院与电信科研院整体无偿划入中国信科集团。划转完成后,中国信科集团成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烽火创投直接持有股份公司 14,210,000 股股 份,持股比例为 25.53%,是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烽火集团直接持有烽火创投 49.6%股权,邮科院直接持有烽火集团 92.6905%股权,中国信科集团直接持有邮 科院 100%股权,中国信科集团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烽火创投所持股份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等使其权利 行使受到限制的情形。 七、股份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本所律师核查了股份公司提供的工商登记档案,股份公司上市后在巨潮资讯 网站发布的公告;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是否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 证。 (一)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不 存在纠纷及法律风险。 4-1-19 法律意见书 (二)股份公司自成立以来历次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化合法、有效,不存在法 律障碍。 八、股份公司的业务 本所律师核查了股份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设立至今工商登记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资质证书、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 制度,并研究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有关的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在此基础上,本 所律师对股份公司的业务经营、主营业务变化及持续经营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 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 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 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 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 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 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 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 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电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 报警设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 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备、电气火灾设备、消 防远程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技术服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 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营业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1、2018 年 11 月 13 日,理工光科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决定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的经营范围为“电 4-1-20 法律意见书 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 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 备、电气火灾设备、消防远程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 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 2、2021 年 5 月 20 日,理工光科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的经营范围为“消防设施工程、建 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 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 (三)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收入占其全部收入的绝大部分,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本所 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四)根据有关法律、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本所律师核查,股份公司目前 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也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五)相关资质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资质证书真实、合法、有效。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所律师核查了股份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签订的交易协议或合同、关联方 的工商登记资料、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股份公司公司治理文件、 2018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最近三年《审计报告》、股 份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填写的调查表及其出具的声明、《公司章程》等资料, 并核查发行人三会规范运作情况;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 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股份公司的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情况予以查验。 (一)股份公司的关联方 4-1-21 法律意见书 参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 号)、《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界定,经本所律师核查,股份公司的关联方主要 包括: 1.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烽火创投为股份公司的关联方。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烽火创投持有股份公司 14,210,000.00 股股份,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25.53%;北新集团持有股份公司 753.57 万股股份,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13.54%。 2.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3.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烽火创投及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前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5.发行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为发行人关联方。 6.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烽火创投及实际控制人中 国信科集团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以下为报告期内 直接控股股东烽火创投及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主要 企业: 4-1-22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 3,000,000.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0%、全国社 1 2018/8/15 集团投资控股平台,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 集团有限公司 0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0%(工商未办)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 2 1998/9/23 210,000.00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 集团投资控股平台,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 院有限公司 武汉烽火创新谷管 3 2015/6/4 1,000.00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受托固定资产管理、企业孵化服务。 理有限公司 武汉网锐检测科技 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及技术咨询等业务,主要服务包括质检技术服务;实验室检测仪器及 4 2017/6/16 5,000.00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设备研发、批发兼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92.69%、武汉金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 5 2011/9/6 64,731.58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62%;武汉高科国 集团投资控股平台,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 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9%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9.6%、深圳市建元信 武汉光谷烽火科技 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4%、深圳市鑫成 (1)创业投资业务;(2)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基金日常运行;(3)对公司及其所管理 6 2008/9/23 12,500.00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6%、袁华章 10%、 的基金的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大连开元泓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8% 武汉光谷烽火投资 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5%、武 (1)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基金日常运行;(2)对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基金的投资项目进行 7 2016/5/11 10,000.00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汉光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 管理。 武汉光谷丰禾投资 武汉光谷烽火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烽 8 2018/3/20 1,000.00 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35%、武汉光谷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 烽火光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9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018/9/14 100,000.00 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合伙)64.65%、武汉光谷丰禾投资基金管理有 (有限合伙) 限公司 1% 10 武汉长江计算科技 2020/5/21 10,000.00 武汉长计科技有限公司 80%、武汉光谷烽火产 主要从事服务器业务 4-1-23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有限公司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 武汉藏龙光电子股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武汉光谷烽 11 权投资基金企业(有 2012/5/3 5,000.00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 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 限合伙)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2.23%、其他流通股东 12 有限公司 1999/12/25 117,098.46 光通信传输设备、光纤光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57.77% (600498.SH) 长春烽火技术有限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9.23%、吉林长兴 13 2006/4/13 1,300.00 光纤光缆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 公司 光通信有限公司 30.77% 武汉光网信息技术 作为烽火通信下属的软件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14 2017/1/10 5,000.0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技术服务及批发兼零售。 光纤通信和相关技术产业、软件和电子信息产业、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其次,本公司还进 武汉云信产投科技 行实业投资与受托固定资产管理;此外,还对外出租工业设备及房屋本地,并提供相关的 15 2014/5/27 31,860.71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园区物业服务及景观的配套服务;最后,从事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的进出口 业务。 光纤、光缆、电线、电缆、线缆产品原材料及配件、线缆生产设备、通信系统集成及附属 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通信附属器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成都大唐线缆有限 16 2005/12/30 11,612.41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通信及信息系统工程设计、安装和施工;线缆信息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 公司 止的除外);货物、技术进出品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 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烽火拉美线缆有限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Telconet 17 2014/5/22 950 万美金 通信光缆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售后服务以及各种光缆相关技术服务。 责任公司 S.A.49% 烽火超微信息科技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Super Micro 通用型服务器、高性能计算机、存储产品等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 18 2016/12/21 3333 万美金 有限公司 Computer B.V.30% 后服务。 4-1-24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烽火海洋网络设备 海洋通信领域,包括海底光缆、中继器、BU 分支器及其配套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提供海洋 19 2015/12/9 42,095.0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通信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等。 烽火通信印度私人 光纤通信,数据通信,信息技术产品开发以及制造,核心网和城域网构建,光纤到家总包 20 2012/8/2 550 万美金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 做为烽火通信在美国设立的研发中心,主要业务范围包括:通信服务,包括半导体、电子、 21 烽火通信美国公司 2017/9/1 200 万美金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电信设备、互联网、计算机硬件、软件、计算机服务。 烽火(新加坡)有限 22 2019/3/26 150 万美金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信息通信相关和产品的研发、贸易及技术服务;资产、外汇及风险管理。 责任公司 武汉智慧城市建设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深圳市腾讯 23 2019/12/30 10,000.00 主要包括公共交通出行服务、交管服务、社区治理服务、校园健康管理服务等。 发展有限公司 产业创投有限公司 49% 南京第三代通信科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南京星空通 24 2006/4/20 8,000.00 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技术服务以及住宿、停车场服务。 技有限公司 信发展有限公司 35% 锐光信通科技有限 光通信设备、光纤、光纤预制棒、光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通信工程的设 25 2010/6/12 26,672.0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公司 计、施工、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技术服务。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6.31%、武汉邮电 武汉飞思灵微电子 集成电路及其系统、软件的研发、开发、涉及、生产与销售;集成电路相关技术开发、技 26 2015/12/29 77,296.44 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2.29%、中国信息通信科 技术有限公司 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技集团有限公司 11.39% 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境外市场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和代理销售, 武汉烽火国际技术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35%、中信科移 27 2005/5/20 16,000.00 相关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总包业务。通信与信息技术领域内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海外 有限责任公司 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65% 销售平台的投资与管理。目标客户为全球通信运营商、行业网运营商、网络服务提供商等。 烽火国际(波兰)有 124.3 万美 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代理销售,相关 28 2007/9/28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限责任公司 金 通信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目标客户为本地通信运营商、行业网运营商等。 烽火国际(马来西 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代理销售,相关 29 2009/10/27 143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亚)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目标客户为本地通信运营商、行业网运营商等。 4-1-25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缅甸国际光纤通信 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及其他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类系统集成与产品销售, 30 2015/6/11 3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服务。目标客户为本地主流运营商、行业网运营商。 烽火国际(印度尼西 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市场开发与产品销售,相关技术服务、通信工 31 2012/5/10 10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亚)有限责任公司 程的设计与施工。目标客户为本地通信运营商、行业网运营商以及企业网用户等。 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及其他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 烽火国际(泰国)有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9%、国际马克康 32 2012/7/3 220 万美金 技术服务和代理销售,相关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服务。目标客户为本地主流运营商、 限责任公司 控股泰国 51% 行业网运营商或者企业网用户。 烽火国际(沙特)有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70%、中信科移动 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和代理销售,相关 33 2012/10/12 50 万美金 限责任公司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0% 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总包业务。现已停止运营,关闭中。 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及其他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类系统集成与产品销售, 烽火国际(德国)有 34 2013/6/13 7.8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相关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服务。目标客户为本地主流运营商(如:德国电信)、行业 限责任公司 网运营商。 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及其他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类系统集成与产品销售, 烽火国际(巴西)进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99%、自然人股东 35 2013/6/13 170 万美金 相关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服务。目标客户为本地主流运营商(如:西电、意电、墨电)、 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 网络供应商(ISP)和行业网运营商等。 武汉烽火国际技术 菲律宾三大主流运营商的网络建设工作,业务主要集中在宽带接入网部分,目前已经是本 36 (菲律宾)有限责任 2013/9/10 60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地最大的 FTK 承包商以及排名第二的 ICT 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 烽火国际(智利)子 37 2014/6/30 10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电信市场拓展和销售,技术服务和代理销售,相关工程设计与施工。 公司 烽火国际电信外贸 各类通信产品和技术方案的销售,系统集成国际产品销售,相关工程升级、施工与技术服 38 2016/12/8 5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有限责任公司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通信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目标客户为通信运营商和行业网运营商。 烽火阿根廷有限责 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和代理销售,相关 39 2016/11/24 15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任公司 通信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目标客户为本地通信运营商、行业网运 4-1-26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营商和网络供应商(ISP)等。 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及其他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类系统集成与产品销售, 烽火国际(越南)技 40 2017/1/17 5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相关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服务,ing 和代理各类通信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目标 术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为本地主流运营商、行业网运营商。 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和代理销售,相关 烽火国际(俄罗斯) 41 2017/5/10 5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总包业务。目标客户为本地通信运营商及其供应商、行业网运营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商、网络服务提供商等。 烽火国际巴基斯坦 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代理销售,相关 42 2015/12/1 10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目标客户为本地通信运营商、行业网运营商等。 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及其他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类系统集成与产品销售, 烽火国际技术(肯尼 43 2017/4/13 3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相关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服务。目标客户为本地通信运营商、行业网运营商或者企业 亚)有限公司 网用户。 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及其他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类系统集成与产品销售, 烽火国际埃及贸易 44 2017/11/22 5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相关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服务。目标客户为埃及本地主流运营商、行业网运营商或者 公司 企业网用户。 武汉烽火国际(墨西 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相关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 45 2018/6/11 5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哥)股份有限公司 与技术服务。目标客户为本地通信运营商、行业网运营商等。 烽火国际(摩洛哥) 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代理销售,相关 46 2019/8/29 5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总包业务。目标客户为本地通信运营商、行业网运营商等。 烽火国际(秘鲁)有 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相关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 47 2020/7/14 10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限责任公司 与技术服务。目标客户为本地通信运营商、行业网运营商等。 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和代理销售,相关 烽火国际(南非)有 48 2020/5/7 10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总包业务。通信与信息技术领域内的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目标客 限公司 户为本地通信运营商及其供应商、行业网与运营网、网络服务提供商等。 4-1-27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武汉烽火锐拓科技 公司为烽火通信注册在武汉市青山(化工)区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光纤、 49 2016/12/12 70,500.0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光棒、光电材料及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及销售 武汉烽火锐拓科技有限公司 49.1%、藤仓亚洲 南京华信藤仓光通 有限公司 34.9%、江苏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 50 1995/12/21 34,459.96 光通信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信有限公司 任公司 15%、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1%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 51 2002/12/27 52,262.42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机电系统、通信网络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方面的软件和信息系统集成。 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信息科技产业 52 2017/9/21 3,000.00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100%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有限公司 武汉烽火网络有限 53 2001/3/19 7,500.00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100% 网络产品、通信系统与电子设备的销售 责任公司 武汉烽火云创软件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64.99%、珠海 软件研发、生产、销售、推广、咨询、维护及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 54 2016/4/5 2,308.00 技术有限公司 市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35.01% 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软件信息咨询服务。 互联网建设、维护及运营;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咨询服务; 武汉烽火立云网络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63%、湖北学 55 2015/12/16 5,000.00 计算机软硬件生产、销售;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生产、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 科技有限公司 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7% 施工、维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教育咨询。 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产品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软 北京烽火汇鑫信息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51%、北京汇 件、通讯设备;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56 2013/5/23 500.00 技术有限公司 鑫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云计算;数据处理、存储服务、IDC 基础业务和增值服务;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 武汉光谷智慧科技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65%、武汉光 57 2015/4/30 5,000.00 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硬件的批发兼零售;信息咨询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 有限公司 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5% 软件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建设 4-1-28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项目管理;充值卡销售业务;受托办理移动及宽带相关业务;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 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批发兼零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 程的设计、开发;电信业务代理代办(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BIM 项目咨询服务; 建筑工程咨询服务。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81.59%、武汉 智能组网、光网络智能运维(包括智能维保、智能网优、智能备件管理)、新一代网络建 武汉烽火技术服务 58 2013/3/27 17,091.50 市众盈通信合伙企业 9.23%、武汉市智盈科技 设(包括新一代承载网建设、新一代接入网建设)和 ICT 服务(包括轨道交通系统智能运 有限公司 通信技术合伙企业 9.18% 维、IDC 建维、云计算、ICT 集成、信息化等业务等)。 公司进一步加强科研技术方面的投入,不断创新,并紧密联系国家信息安全建设需要,攻 克一批大数据方面的科研和技术难题。在大数据方向完成从“功能开发”向“数据服务” 转变,提升大数据采集和整合能力、大数据治理能力及大数据应用与服务能力;重点研究 南京烽火星空通信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96.91%、烽火 400G 网络接口的高速数据获取技术、高速数据缓存技术,以及高速信号传输技术;研究 59 2005/2/2 53,972.38 发展有限公司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9% 在 5G 时代能够自学习的协议还原算法,赋以专用的定制化机器,对各种应用进行实时的 分析和还原技术。移动信息化产品基于 Exmobi 移动应用平台与 M-plus 企业移动融合平台, 开发出 M-Cube 移动销售管理系统、M-learning 移动培训学习系统及其他相关应用,为政 府、医疗、制造、能源、金融、运输提供全套解决方案。 西安烽火软件科技 60 2011/12/20 200.00 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100% 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 有限公司 江苏省海量数据技 数据应用技术及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电子技术及产品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 61 2010/3/11 500.00 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100% 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术服务、租赁;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及通信产品的系统集成。 计算机软硬件及通信电子产品(不含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研发、系 南京烽火天地通信 62 2017/12/26 23,000.00 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100% 统集成、销售、施工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数据处理服务;社会公共安全专 科技有限公司 用设备的生产、研发及销售。 南京海量数据技术 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系统集成、销售、安装、技术服务、技术转 63 2019/12/23 2,000.00 南京烽火天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让、技术咨询。 4-1-29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武汉市烽视威科技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深圳市宽视 有线数字互动电视系统、宽带网络的数字电视系统的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维护、应用软 64 2009/10/21 1,875.00 有限公司 通科技有限公司 20% 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 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和销售,含光 新疆烽火光通信有 纤、光缆、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相线(OPPC)及金具和附件、电缆、线 65 2017/7/26 3,000.0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限公司 缆产品原材料及配件、线缆生产设备、通信系统集成及附属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仓 储服务。 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云计算、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 成都烽火云网信息 66 2018/12/20 20,000.0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术推广;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通信工程;销售;电子电器、通信设备、集成电路、计算机 技术有限公司 软硬件。 烽火藤仓光纤科技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日本国株式 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其他与光纤相关的各种技术服 67 2005/6/29 1,650.00 有限公司 会社藤仓 40% 务。 1、数据中心机柜托管业务:公司拥有一个数据中心机房,机柜数量约 1000 个,可以为客 烽火云科技有限公 户提供数据中心机柜托管服务。除了数据中心的运营业务以外,还为客户提供云计算业务、 68 2014/10/23 10,000.0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司 数据处理、存储服务。2、信息化业务:为客户提供计算机系统硬件与软件的集成服务、 项目管理、软件开发、解决方案服务。 西安烽火数字技术 69 2015/11/19 10,000.0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西安应用光 西安北方光通信有 通信光(电)缆、光(电)缆工程及与通信技术有关的光电产品的开发、生产;光电产品、 70 2009/6/12 1,100.00 学研究所 44.59%、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剧毒和易燃易爆产品)的销售。 4.41% 烽华海洋工程设备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江苏华西村 71 2020/12/4 8,000.00 主要从事海洋光缆工程业务 有限责任公司 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4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1.77%、其他社会资本 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 72 2001/1/22 67,639.59 有限公司 合计 58.23% 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 4-1-30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002281.SZ) 及数据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武汉电信器件有限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通信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的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 73 2004/03/18 15,456.8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公司 销售,相关技术的咨询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武汉光迅电子技术 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 74 2012/12/28 5,000.0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武汉光迅信息技术 75 2012/6/21 500.0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通信设备的研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 光纤通讯系统应用光器件、模块和子系统产品的销售、原材料采购、技术引进及相关服务 76 光迅美国有限公司 2010/5/18 7,067.7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业务。 光迅欧洲有限责任 77 2011/6/22 92.9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光纤通讯系统应用光器件、模块系统产品销售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 78 光迅香港有限公司 2012/6/18 81.3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信息科技领域产品的研发、贸易和相关技术服务。 光迅丹麦有限有限 主要从事基于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PECVD)制造技术的光学元件的设计、制造和 79 2004/11/29 55.9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公司 销售。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71%、武汉藏龙 大连藏龙光电子科 光电子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27.43%、 光电子产品、电子器件生产(凭许可文件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涉及 80 2013/08/28 17,500.00 技有限公司 武汉烽火光电子信息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 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内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合伙)22.86% 大连藏龙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0.01%、 阿尔玛伊技术有限 DidierMARSAN7.5%、ALMA (HONG 所有有关电子和光电子产品的研发、工业化和商业化活动,包括贸易活动;所有在电子和 81 2015/10/14 24.51 公司 KONG)CO.,LIMITED14.99%、 光电子产业领域的咨询和技术支持业务。 Jean-LouisGENTNER7.5% 82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 1996/1/2 19,800.00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8.63%、武汉金融控股 智能交通业务,提供智能化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销售、系统集成和运营服务。 4-1-31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10.52%、武汉高科国有控股 (600345.SH) 集团有限公司 5.99%、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 1.67%、武汉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0.53%、其他社会公众股 52.66% 武汉长通产业园资 83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2011/12/30 1,500.0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产业园区的资产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司 2017 年以前,公司主要从事创业投资、贸易代理,经历了业务结构的调整和转型。2017 武汉长盈科技投资 年-2019 年,公司在开展贸易业务的同时探索转变经营模式,拓展新的业务发展方向。2019 84 2002/4/12 8,000.0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发展有限公司 年底,由于新的业务开拓未能实现,现有贸易业务难以支撑其战略发展目标,与母公司主 营业务产业关联度较弱,公司暂时停止现有业务经营。 武汉长江通信智联 85 2014/6/30 7,000.0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移动通信、信息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等。 技术有限公司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0.48%、武汉烽行投资 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7.19%、深圳市中汇世 银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7.87%、嘉兴硅谷 天堂优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慧公安行业。以“成为智慧公安解决方案专家”为业务定位,以视频技术为核心,围绕 5.01%、武汉众邦宏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众智数字技术 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根据“多层级、多警种、多场景”的客户业务特点,推出了公安大 86 2011/9/12 27,930.00 4.73%、广州重成机器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数据全栈式解决方案和产品,并为行业客户提供方案定制、产品开发、建设实施、运营管 4.23%、武汉烽火奇点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理的“一站式”交付服务。 3.4%、深圳市前海中融盛投商贸企业(有限合 伙)2.51%、众邦正知中欧(武汉)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2.43%、新疆贯喜君悦股权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2.15% 4-1-32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智慧公安行业。以“成为智慧公安解决方案专家”为业务定位,以视频技术为核心,围绕 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根据“多层级、多警种、多场景”的客户业务特点,推出了公安大 广州烽火众智数字 87 2015/2/10 1,000.00 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00% 数据全栈式解决方案和产品,并为行业客户提供方案定制、产品开发、建设实施、运营管 技术有限公司 理的“一站式”交付服务。主要为武汉烽火众智在华南地区承接智慧城市、智慧公安等业 务的公司。 与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同样的智慧公安行业,以“成为智慧公安解决 方案专家”为业务定位,以视频技术为核心,围绕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根据“多层级、 武汉烽火众智软件 88 2013/3/8 2,000.00 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00% 多警种、多场景”的客户业务特点,推出了公安大数据全栈式解决方案和产品,并为行业 技术有限公司 客户提供方案定制、产品开发、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的“一站式”交付服务智慧警务业务, 主要为烽火众智软件销售平台。 与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同样的智慧公安行业,以“成为智慧公安解决 方案专家”为业务定位,以视频技术为核心,围绕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根据“多层级、 武汉红图技术有限 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60%、北京广通信 89 2017/6/13 1,000.00 多警种、多场景”的客户业务特点,推出了公安大数据全栈式解决方案和产品,并为行业 公司 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徐育毅 20% 客户提供方案定制、产品开发、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的“一站式”交付服务。主要为烽火 众智公司视频侦查产品线业务平台。 与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同样的智慧公安行业,以“成为智慧公安解决 方案专家”为业务定位,以视频技术为核心,围绕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根据“多层级、 武汉烽火众智智慧 90 2013/3/8 1,000.00 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00% 多警种、多场景”的客户业务特点,推出了公安大数据全栈式解决方案和产品,并为行业 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提供方案定制、产品开发、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的“一站式”交付服务,主要为承接 硚口地区项目而设立。 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52%、重庆卓全驰 智能交通软件产品的研发和项目交付工作。依托众智公司的视频大数据技术,研发智能交 重庆中信科信息技 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重庆楚光商电科技 91 2018/5/18 20,000.00 通相关业务软件产品,主要包括交通的情指勤督相关业务,以及交通态势、交通管控、交 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8%、重庆两江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 通执法、交通指挥等相关的软件开发。 限公司 10% 4-1-33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重庆烽火众智数字 92 2019/5/9 4,000.00 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00% 在重庆市两江新区礼嘉区域购置项目建设用地。 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北方烽火科技 93 2011/11/1 14,700.00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 有限公司 武汉虹旭信息技术 94 2006/4/28 10,304.00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主要从事移动网络信息安全业务 有限责任公司 美国美光通信有限 光纤通信系统芯片的设计和委托加工业务,进行通信技术和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提供信息 95 1994/7/25 42.14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公司 咨询。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 通信、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 96 2005/1/19 2,644.85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公司 物业管理;餐饮管理、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食用农产品的开发与销售;水电费代收。 武汉同博物业管理 97 2006/1/1 500.00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 100% 物业管理;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 有限公司 通信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 深圳市亚光通信有 98 1990/8/14 500.00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 100% 计、安装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通信产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 限公司 务。 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 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 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小区及写字 99 2001/1/20 780,000.00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 院有限公司 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房屋维修、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 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 售。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信息技术、软件、芯片、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 100 2007/3/12 570,000.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技术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信息技术、软件、芯片、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 控股有限公司 与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4-1-34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34.48%、大唐 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大唐高鸿数 大唐高新创业投资 101 2010/6/1 14,500.00 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7.93%、大唐电信科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业务。 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15.17%、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 司 6.21%、江苏嘉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21% 大唐控股(香港)投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信息技术软件、芯片等开发、设备生产与制造、销售与服务、 102 2008/12/3 1000 万港币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100% 资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大唐投资控股发展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软件、芯片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领域内的开发、技术咨 103 2010/8/4 20,000.00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100% (上海)有限公司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业管理 大唐创业投资(海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55%、比利时 向目标企业和比利时相关项目进行投资;在中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已投资的企业提供 104 2012/6/5 10,000.00 南)有限公司 国家投资公司 45% 债权投资;向被投资公司提供管理咨询;向比利时相关项目提供法律和行政框架咨询服务。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 105 2010/9/13 20,408.16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100% 投资管理、技术服务、进出口。 有限公司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 106 2011/5/26 48,811.65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100% 圭亚那投资项目投后管理、香港子公司日常管理及比利时项目香港平台公司清理。 (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金迅科技有限 107 2011/9/26 1,226.19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88% 作为比利时项目的平台公司,正在申请撤销注册。 公司 香港金唐电讯有限 108 2011/7/29 25,167.20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100% 作为圭亚那投资项目的平台公司,主要从事圭亚那项目的投后管理。 公司 电信科学技术半导 109 2001/4/6 400.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出租办公用房 体研究所有限公司 电信科学技术第五 通信工程、电信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 110 2001/5/24 10,000.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研究所有限公司 租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 111 成都泰瑞通信设备 2011/11/9 1,500.00 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 100% 通信产品及设备、电子产品及设备、通信系统、各种通信光缆、电缆及其原材料的检测业 4-1-35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检测有限公司 务;研究、开发通信产品、检验技术和测试系统并提供技术咨询。 四川现代传输杂志 112 2012/9/1 30.00 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 100% 期刊出版、广告业。 社有限公司 主要承担无线电管理领域政策法规、监督检查方法的研究和电磁频谱管理技术的应用创新 国家无线电频谱管 等技术支撑工作;从事电磁频谱管控、监测测向及频谱参数检测等软硬件系统的研制生产; 113 2001/6/27 6,000.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理研究所有限公司 提供无线电设备型号核准检测、电磁环境测试评估以及频管装备第三方检验验收等的保障 服务。 现阶段主营业务主要有 SMT 产业板块和资产经营板块,其中 SMT 制造服务是本公司的主要 电信科学技术仪表 产业,目前拥有 6000 平米的净化厂房,五条国际先进 SMT 高精密柔性贴装生产线,齐备 114 2001/4/6 6,000.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研究所有限公司 的辅助生产及检验设备,三十多名 SMT 行业技术人才,拥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 和军工保密等资质,是集团在北方地区最具实力的特通产业生产基地。 技术服务推广,依托集团和母公司,通过提供培训、指导、咨询等方式开展多元化服务, 北京大唐联电科技 进而在拓展业务的同时,提高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并在过程中寻求战略客户型合作伙伴, 115 2013/12/16 100.00 电信科学技术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实现从单一型企业向服务型企业转变,加大与在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客户的合作,不断 完善全链条服务,增强“供应链”协同效应。 主要从事:酒店经营业务,包含客房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康健服务等;酒店托管 大唐实创(北京)投 和团餐业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业务,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电子 116 1997/1/3 2,200.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资有限公司 与智能化工程等;工程相关智能化及新集成产品研发业务;商品零售、团购集采业务和线 上商务服务、投资管理业务等。 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业务,包含综合管理、秩序维护、工程维护、环境保洁、绿化养护等 北京大唐物业管理 117 1999/5/31 600.00 大唐实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100% 服务;房产管理业务,包含租赁、经营和维护等服务;顾问咨询业务;技术服务业务;房 有限公司 地产经济业务;会议服务、餐饮管理业务;停车场服务业务。 信科融智(北京)智 主要从事:产品研发业务、包含建筑及服务行业智能硬件及系统的研发及销售;设备管理 118 2001/2/23 304.00 大唐实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100% 能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包含工程设施设备运维管理;能源管理业务,包含为集团总部(北区)大院提供能 4-1-36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源中心(水电暖)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工作;信息咨询业务等。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5.9334%、联芯 科技有限公司 2.2272%、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 术有限公司 9.725%、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 合伙)12.9081%、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6.454%、国新双百贰号(杭 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54%、 杭州华澍天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086%、深圳红马华清创加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4.5178%、上海泽晟投资有限公司 1.2908%、集成电路设计业务,是集团旗下移动通信 SoC(片上系统)芯片设计领域的通信半导体企 119 宸芯科技有限公司 2019/12/20 154,942.04 青岛孚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81%、 业。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SDR SoC、处理器、电源、控制等芯片、平台及解决方案,主 南京翎贲昭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要应用于车联网、专网通信、智能物联网、无人机及无线安防等领域。 6.5083%、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118%、天津维致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1.6270%、创新创业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 (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270%、深圳 红马全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847%、北京 楚星融智咨询有限公司 0.5424%、日照宸睿联 合一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0.5424%、北京紫岩连合科技有限公司 0.3564% 集成电路设计业务,是宸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SDR SoC、 120 辰芯科技有限公司 2017/3/8 81,571.43 宸芯科技有限公司 100% 处理器、电源、控制等芯片、平台及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车联网、专网通信、智能物联 网、无人机及无线安防等领域。 121 青岛微阩科技有限 2020/12/21 10,000.00 宸芯科技有限公司 100% 集成电路设计和销售,电子和通信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软件技术服务和销售,通信信 4-1-37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公司 息系统集成和销售。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56.8%、湖北长 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1.08%、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 网络安全与特种通信业务,分为军用移动通信、军用宽带电台和宽带移动安全应用三个业 心 7.03%、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 务方向,其中军用移动通信业务主要提供新型军用移动通信系统解决方案和装备,军用宽 大唐联诚信息系统 限公司 7.03%、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 带电台业务主要推进波形体制创新应用,支撑并研发各种机动战术通信系统装备,宽带移 122 2008/12/1 108,382.03 技术有限公司 司 3.07%、天津首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动安全应用业务主要依托广域覆盖的 3G/4G/5G 公众网,通过无线加密、多网综合的方式 合伙)1.29%、天津军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构建安全、可靠的专用移动传输网,并为用户提供的专用加密传输方案、后台应用平台和 限合伙)1.25%、天津乾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各型终端产品。 限合伙)1.25%、天津益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1.2% 通信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主要产品为对抗类产品,其中包括 电信科学技术第四 123 1993/4/29 5,100.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多频谱伪装隐身系统、无人机探测定位系统、手机管控系统、微波对抗设备等。主要服务 研究所有限公司 为对外提供通信相关项目的安装调测,园区内的房屋租赁管理及物业管理服务。 本公司是通过 CMA 资质认定和 CNAS 实验室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主要从事微波通信设 备,无线接入设备,短距离通信设备,移动通信设备等通信设备的检测工作;可提供通信 西安通和电信设备 124 2011/12/2 1,500.00 电信科学技术第四研究所有限公司 100% 局(站)防雷检测、电信计费检测、电磁环境监测、网络信息安全评测、环境可靠性等检 检测有限公司 测服务;公司具备对各类通信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电子与电气设备开展电磁兼容试验的 环境和能力。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7.15%、大唐电 为集成电路设计、信息通信安全、5G 赋能应用等相关领域提供安全芯片、行业终端、BOSS、 125 有限公司 1998/9/21 88,210.85 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16.79%、其他流通股 大数据平台、融合通信、网络游戏等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业务。 (600198.SH) 东 66.06% 大唐电信(成都)信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成都空港科 126 1999/9/19 10,000.00 光通信传输接入设备、同步时钟设备的开发、生产和服务。 息技术有限公司 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 4-1-38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大唐创新港投资(北 127 2013/8/14 1,000.00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公司主营双创服务等业务,为创业型企业提供技术平台、园区服务和投资服务。 京)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主要提供 信息安全、电信运营支撑等产品和解决方案。信息安全业务面向互联网和 IDC 网络提供安 大唐软件技术股份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2.16%、烽火通信 全检测产品和解决方案。电信运营支撑业务面向运营商客户和泛运营商客户,提供电信运 128 2001/3/22 10,972.01 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84% 营支撑系统(OSS/BSS)软件开发和工程实施维护。随着 5G 产业化和商用化进程不断加速, 公司提供推动城市智能感知和高效应急救援应用,实现工厂全生产要素全生命周期的实时 数据跟踪,并在云平台进行大数据智能分析决策。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主要提供 北京大唐志诚软件 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9%、北京大唐智 信息安全、电信运营支撑等产品和解决方案。信息安全业务面向互联网和 IDC 网络提供安 129 2003/3/24 1,100.00 技术有限公司 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1% 全检测产品和解决方案。电信运营支撑业务面向运营商客户和泛运营商客户,提供电信运 营支撑系统(OSS/BSS)软件开发和工程实施维护。 大唐半导体设计有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78%、电信科学 公司主营融合通信业务,面向汽车后装市场、LTE 集群通信、卫星通信、无人机等市场, 130 2014/2/25 153,201.45 限公司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49.22% 向行业客户提供终端芯片、通信模组及解决方案。 大唐微电子技术有 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 95%、公安部第一研 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及行业解决方案,包括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及相关系统与软件; 131 2001/3/27 20,421.05 限公司 究所 5% 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开发及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的商用密码产品。 向终端厂商、终端设计公司、行业应用厂商等客户进行终端解决方案技术许可,客户在联 芯科技终端解决方案的基础上开发终端产品,并向联芯科技采购终端芯片套片,联芯科技 采购终端芯片套片销售给客户(或代理商)。向客户进行技术许可、受托进行技术或产品 132 联芯科技有限公司 2008/3/17 37,038.46 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持股 100% 开发、提供技术服务等。物联网与安全业务方向主要以该模式进行业务拓展,突出一体化 安全、行业定制的业务特色和团队经验,在物联网和安全细分领域提供安全发行、增值运 营、产业升级等特色行业解决方案的设计、开发、集成、运营等服务。 联芯科技(香港)有 经由联芯科技上海总部许可,委托合作伙伴和供应商根据联芯科技提供的芯片设计技术制 133 2012/10/20 1,286.83 联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限公司 造终端芯片套片(含自主研发芯片、定制芯片及配套芯片),采购终端芯片套片销售给客 4-1-39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户(或代理商)。 大唐终端设备有限 通信终端领域的产品开发、销售与售后服务,面向公安、城管、铁路、机场、安监等行业, 134 2008/11/17 19,400.00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公司 提供行业终端、特种终端等产品及解决方案。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8.8%、周浩 10%、 广州要玩娱乐网络 135 2009/12/1 5,000.00 陈勇 10%、大唐电信投资有限公司 1%、北京泓 是一家集页游、手游、H5 游戏研发、发行及广告、游戏平台于一体的互联网企业。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天成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2% 上海邀玩网络技术 136 2016/5/25 1,000.00 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是一家集页游、手游、H5 游戏研发、发行及广告、游戏平台于一体的互联网企业。 有限公司 上海要玩网络技术 137 2011/12/20 1,000.00 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是一家集页游、手游、H5 游戏研发、发行及广告、游戏平台于一体的互联网企业。 有限公司 香港要玩娱乐网络 138 2012/9/7 50 万港币 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是一家集页游、手游、H5 游戏研发、发行及广告、游戏平台于一体的互联网企业。 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要娱网络技术 139 2014/6/23 1000 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是一家集页游、手游、H5 游戏研发、发行及广告、游戏平台于一体的互联网企业。 有限公司 无锡要玩娱乐网络 140 2014/6/23 1000 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是一家集页游、手游、H5 游戏研发、发行及广告、游戏平台于一体的互联网企业。 技术有限公司 通信设备(SP30、SP30-UCS)研发、生产、销售和工程服务;通信系统、信息系统工程的 西安大唐电信有限 141 1999/12/24 95,305.27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设计、施工及系统集成;防爆电气设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公司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大唐终端技术有限 通信终端领域的产品开发、销售与售后服务,面向公安、城管、铁路、机场、安监等行业, 142 2014/6/25 66,301.77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公司 提供行业终端、特种终端等产品及解决方案。 盛耀无线通讯科技 通信终端领域的产品开发、销售与售后服务,面向公安、城管、铁路、机场、安监等行业, 143 2009/4/21 431.43 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 100% (北京)有限公司 提供行业终端、特种终端等产品及解决方案。 144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 2017/1/22 6,668.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网络安全与特种通信产品的科研、生产、销售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4-1-40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研究所 服务、技术咨询及计算机系统集成。 北京通和实益电信 145 科学技术研究所有 2003/1/3 1,638.00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100% 技术检测和技术服务。 限公司 兴唐通信科技有限 网络安全与特种通信产品的科研、生产、销售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146 2000/12/27 15,000.00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100% 公司 服务、技术咨询及计算机系统集成。 通信信息、广播电视设备科研、设计、开发、制造(含测试)、应用及软件服务,通信终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 端、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应用业务、系统集成,其他电子系统、设备及主器件等的开 147 2001/6/22 20,000.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研究所有限公司 发、销售及上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利用自有媒体发布 广告(除增值电信业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汽车销售,质检技术服务。 公司是一家集检测、校准、检验、认证及技术服务为一体的专业综合性第三方机构,为政 企提供通信科技领域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目前拥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 上海泰峰检测认证 148 1994/5/7 3,500.00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100% 室认可证书(CNAS)、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计量认证和授权(CAL/CMA)、中 有限公司 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主要业务包括通信设备检测、通信网络 测评、信息安全测评及仪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 通信、光电、电子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信建设工程 上海易梭通信科技 专业设计与施工,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和卫星通信地球站系统设备产销(除卫星电视广播地 149 1992/11/30 2,000.00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面接收设备外),电子设备及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百货, 电工器材,照相器材,游戏机及卡的销售。 计算机及通信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新品试产试销,计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79.38%、宁 迪爱斯信息技术股 算机软件及硬件、通信设备、计算机及通信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全监视报警 150 1993/12/6 13,210.00 波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34%、宁 份有限公司 器材、仪器仪表、电工器材、五金交电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公 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8% 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汽车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51 上海迪爱斯通信技 2017/6/14 500.00 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计算机及通信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 4-1-41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术有限公司 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汽车、五金交电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从事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验活动) 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从事 IT 销售,行业企业信息化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营业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2.82%、宁波宁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 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 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多策略 152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994/1/20 90,762.99 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多业务宽带电信网络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 1.56%、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000851.SZ) 通信器材、通信终端设备、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系统集成的技术开 1.13%、其他社会公众股股东 84.49% 发、转让、咨询、服务及制造、销售;通信及信息系统工程设计;信息服务;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IT 产品(电脑、笔记本、平板、数码产品)销售和小家电产品销售以及整体配套服务业 江苏高鸿鼎恒信息 153 2013/5/14 50,000.0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务。公司现以华硕、联想、THINKPAD、三星、飞利浦、小米米家为核心品牌,面向苏宁(线 技术有限公司 上、线下)、京东、江苏五星,以及行业内分销客户销售产品及提供配套服务。 IT 产品(电脑、笔记本、平板、数码产品)销售和小家电产品销售以及整体配套服务业 江苏高鸿鼎远信息 154 2015/5/18 15,000.00 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 务。公司现以华硕、联想、THINKPAD、三星、飞利浦、小米米家为核心品牌,面向苏宁(线 科技有限公司 上、线下)、京东、江苏五星,以及行业内分销客户销售产品及提供配套服务。 大唐高鸿(香港)有 大唐高鸿(香港)有限公司为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要 155 2015/10/6 7 万美金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限公司 从事西门子软硬件相关产品代理,以及信息服务、科技推广等相关工作。 互联网的技术服务;网络工程技术开发、转让;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集成;研发、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网络产品、通信器材、通信终端设备、办公用品、 大唐高鸿通信技术 156 2005/12/26 18,500.0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建筑材料、日用杂货;销售食品;经济信息咨询;出租自由商业用房;货物进出口、技术 有限公司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信息服务业务:搭建企业云短信平台,助力企业向会员用户提供高 效及时可靠的短信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媒体广告投放业务。 北京大唐高鸿无线 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45%、北京鸿途智 智慧交通建设中相关车路协同(V2X)项目的系统集成,通信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 157 2014/8/27 1,000.00 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3%、北京华岸工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 4-1-42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贸有限责任公司 7%、北京鸿途智联企业管理中 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 心(有限合伙)5% 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 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制 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制造;信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及机电 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经营电信业务。搭建企业云短信平台,助力企业向 会员用户提供高效及时可靠的短信服务。 安徽高鸿科技有限 158 2020/10/20 2,000.00 北京大唐高鸿无线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100% 车联网业务的平台公司 公司 福建高鸿智联科技 159 2020/12/18 5,000.00 北京大唐高鸿无线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100% 车联网业务的平台公司 有限公司 江苏高鸿智联科技 160 2021/1/6 1,000.00 北京大唐高鸿无线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100% 车联网业务的平台公司 有限公司 宁波高鸿恒昌电子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7.5%、 161 2009/1/5 4,000.00 无 科技有限公司 义乌市大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5% 浙江高鸿电子技术 宁波高鸿恒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6.67%、大唐 智能产业园建设及运营、教育实训基地。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教育、人才输出、创新创 162 2009/11/16 6,000.00 有限公司 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3.33% 业、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3.63%、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6.15%、北京金吾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等业务。具体到 北京高阳捷迅信息 163 2005/6/24 15,418.10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49%、嘉兴桔子共 实践中,主要包括手机充值业务、系统集成和运营运维业务、人工智能业务、中国移动合 技术有限公司 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4%、北京数字 作业务、中国电信合作业务、支付宝合作业务。 畅优科技中心(有限合伙)2.59% 本公司北京凯华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北京凯华东方科技 164 2008/4/2 500.00 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 销售日用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经营电信业务。北京凯华东科技有限公司方为北京高 有限公司 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是辅助高阳的充值业务。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 4-1-43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务包括:主要有天猫店铺上的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的话费充值产品;为用户提供充值及 售后服务。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68%、 其他社会投资人 23.72%、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 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6.78%、孙绍利 大唐融合定位为数字化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依托集团 5G、车联网等 ICT 技术优势,以 5.08%、北京融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为战略核心业务,智慧广电、智慧政府为支撑业务,打造“一体两 大唐融合通信股份 165 1999/12/16 11,800.00 4.69%、盘锦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24%、福建 翼”产业布局。重点聚焦“工业互联网”,适配 5G 应用场景,践行“产品驱动业务”的 有限公司 兴和豪康股权并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4%、高质量发展模式,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凭借深厚的信息 湖北星燎高投网络新媒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通信领域积累和领先的技术实力,为政企客户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 业 4.24%、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39%、北京 融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94% 大唐融合(哈尔滨) 根据大唐融合的定位,公司面向生态环保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的研发建设及应用, 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97%、北京大唐高 166 生态环境科技有限 2013/6/26 1,000.00 并以市场为导向,不断研发环保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提升及优化服务能力, 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 公司 为政府与企业提供涵盖设计、施工与运营的一站式智慧化环境质量提升解决方案。 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51%、无锡惠山软 大唐融合物联科技 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8.67%、大唐高鸿数据网 根据大唐融合的定位,公司以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运营为依托,提供工业互联网平 167 2013/2/27 5,000.00 无锡有限公司 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南京庆亚贸易有限 台运营服务和工业系统集成服务以及 PTC、AVEVA 工业软件产品的代理和二次开发服务。 公司 11.33%、北京菱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 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57.77%、星燎投资 大唐互联科技(武 根据大唐融合的定位,公司面向中大型企业的工业互联网业务拓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及 168 2016/4/13 5,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27.77%、武汉经开金融发展有限 汉)有限公司 SaaS 应用研发,适配 5G 应用场景,为政企客户提供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及服务。 公司 14.46% 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60%、杭州萧山经 大唐智联科技(杭 根据大唐融合的定位,公司依托自研产品和西门子、SAS 等产品,提供工业互联网平台和 169 2020/1/3 3,300.00 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30%、浙江拓 州)有限公司 工业系统集成服务以及西门子、SAS 工业软件产品的代理和二次开发服务。 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4-1-44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通信公网、政府、公安、银行、企业和民用等领域最优秀的信息化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 的提供;通信自研产品业务、系统集成业务和行业信息化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 北京大唐高鸿软件 170 2005/11/8 3,000.0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的设计、实施与维护。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全面提供电信级宽带数据传输整体 技术有限公司 解决方案及软硬件产品;信息系统安全技术产品研发、信息系统集成和实施、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物联网系统集成及相关软硬件产品。 主要从事信息化、IT 销售和信息服务等业务。营业范围为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 大唐高鸿济宁电子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9.2%、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技术销售,机械设 171 2012/4/26 15,000.00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8% 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 及制品除外),箱包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1.89%、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 IDC 数据中心及行业信息化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数据中心业务;数据中心增值业 172 2009/2/23 30,000.00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5.1%、谢 有限公司 务提供商;数据中心解决方案提供商。 涛 3.01% 烟台高鸿电子信息 173 2011/1/5 100.00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 柜台出租、房屋租赁(自有)物业管理。 技术有限公司 房屋工程设计;室内外建筑装饰装潢;房地产经纪;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 贵州大唐高鸿电子 174 2013/4/26 20,000.0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服务;电子科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 数据通信和行业信息化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实施与维护;自主可控的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 可信云计算技术产品体系的研发和制造;“LTE-V”车联网技术标准研究和产业化,“LTE-V” 175 2001/12/4 80,000.0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终端机和应用系统的研发;基于自研芯片的系列模组、车载终端(VBOX)、路侧终端(RSU) 及 C-V2X 云控平台、C-V2X 安全认证解决方案的提供。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北京大唐高鸿科技 176 2010/2/9 11,500.00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0% 通讯设备;计算机维修。其中在 IT 业务销售方面:以国内的央企单位,教育行业税务分 发展有限公司 支机构为业务目标,巩固与华硕等优势品牌厂商合作,巩固线下渠道业务,逐步扩大代理 4-1-45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业务合作规模。我司常年与华硕等优质供应商进行合作,相互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 司的管理团队在 IT 供应链服务业务方面有丰厚的资源和经验,在 IT 产品销售市场享有一 定市场份额。在技术服务方面:通过模拟使用的方式,尝试各种“输入”对“目标”进行 安全测试的优秀工具,专注于发现产品中存在的异常与未知安全漏洞,为产品的安全性保 驾护航,在技术层面保持领先地位。 从事 IT 销售业务,营业范围是: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 重庆高鸿科技发展 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177 2020/8/4 10,000.00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电子 元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 高鸿恒昌科技有限 178 2001/1/18 6,850.0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讯设备、机械电器设备、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箱包;设备维修;网上销售食品。经营 公司 电信业务,搭建企业云短信平台,助力企业向会员用户提供高效及时可靠的短信服务。 商用 C-V2X 路侧设备 RSU 研发、生产与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研发;通信设备制造及销售;信 大唐高鸿信息通信 179 2016/6/2 5,000.0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脑 (义乌)有限公司 动画设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含电子出版物)销售。 大唐高鸿信安(浙 大唐高鸿信息通信(义乌)有限公司 51%、北 信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 180 江)信息科技有限公 2015/11/16 5,000.00 京因特信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49% 脑动画设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含电子出版物)销售。 司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7.64%、 大唐投资管理(北 投资、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产业孵化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直接及间接投资;创 181 2009/6/22 5,000.00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22%、北京酷 京)有限公司 业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基金受托管理;咨询及财务顾问服务;提供产业孵化服务。 游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36%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系统、信息安全技术产品、软件产品的研制、开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 182 1989/11/8 20,000.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发、销售;通信与网络工程的设计、集成、安装、调测与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 研究所有限公司 术转让、技术咨询。租赁,物业服务。 4-1-46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大唐奇安网络科技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 51%、奇安 183 2017/7/14 5,000.00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信息技术服务及计算机网络设备销售 有限公司 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8.1%、湖北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 184 1998/12/29 273,500.00 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5G 产业化 术股份有限公司 业(有限合伙)31.9% 武汉虹信科技发展 185 2010/7/16 60,000.00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从事天馈设备及室分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烽合智达信息 186 2012/6/18 5,000.00 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 从事软件开发业务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虹信技术服务 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5%、武汉虹 187 2013/9/29 10,000.00 主要从事无线通信服务业务以及 5G 相关的行业应用 有限责任公司 信合创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25% 武汉虹服软件有限 188 2018/4/20 1,000.00 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主要从事无线通信服务业务相关的软件开发 责任公司 武汉信科移动通信 189 2020/7/30 200,000.00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作为发行人未来主营产品新增产能的载体,目前暂未开展具体业务 技术有限公司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 190 2002/2/8 150,113.06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从事无线通信系统设备以及 5G 行业应用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有限公司 上海大唐移动通信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99%、电信科学技 191 1998/4/7 10,500.00 从事无线通信服务业务 设备有限公司 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1% 河北卓唐钢结构有 192 2009/7/23 2,370.00 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100% 曾经定位为通信铁塔的制造业务,目前未开展实际经营 限公司 上海原动力通信科 193 2003/5/14 4,000.00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100% 主要从事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 技有限公司 194 大唐联仪科技有限 2012/1/16 5,000.00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54%、大唐电信科 主要从事无线通信测试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 4-1-47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资本 关联方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公司 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40%、北京仪和科技中心 (有限合伙)6%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 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 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 195 2011/11/22 100,000.00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 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广东信科星空数据 196 2021/4/23 1,000.00 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100% 主要从事网络信息安全业务 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方瑞电信有限 电信科学技术第四研究所有限公司 70%、电信 197 1997/12/25 600.00 目前已暂停开展业务。 责任公司 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30% 武汉长计科技有限 198 2021/3/19 50.00 武汉光谷丰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软件开发等业务 公司 易倍捷伊比利亚有 199 2020/6/10 100 万美金 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 限公司 南京烽火安证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已于 200 2018/4/16 200.00 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100% 司法鉴定业务 2021 年 7 月 9 日注 销) 4-1-48 法律意见书 (二)根据发行人 2018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最 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之间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对其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依照《上市规则》、发 行人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 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亦未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发 行人已在其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该等规定有 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同业竞争 1.股份公司与烽火创投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烽火创投、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均主要从事对下属企业的 投资管理,本身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没有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为向用户提供光纤传感技术安全监测系统整体解决方 案及相关服务,按其具体内容可以划分为光纤油罐火灾报警系统、光纤隧道火灾 报警系统、电力设备光纤在线监测系统及光纤周界入侵报警系统等。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烽火创投、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及其控制的公 司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烽火创投和中国信科集团均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内容具体如下: “1.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控股权或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期间,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将不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从事或参与对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且不会侵害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来设立其他子公司或合营、联营企业从事 4-1-49 法律意见书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用其他的方式直 接或间接的参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主营业务;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构 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实质利益冲突,本公司将促使与上市公司构 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3.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 上市公司现有从事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4.如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合法、有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已承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 (四)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和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对有关关联交易及解决 同业竞争的承诺与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无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股份公司的主要财产 在核查股份公司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 租赁协议或合同、专利证书等资料,并与发行人的证书原件等进行比对,登陆国 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商标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查询,到发行人主 要财产所在地进行实地查验的基础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管 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发行人主要财产的权属及权利 受限情况予以查验。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的调查,截至本法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 其下属企业拥有的主要财产情况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行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 证》,具体情况如下: 4-1-50 法律意见书 序 国有土地使用 使用权 面积 使用权 他项 位置 用途 号 证号 类型 (㎡) 期限 权利 武新国用(2004) 武汉理工大 1 出让 24,837.11 工业用地 2054.1.10 无 字第 025 号 学科技园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真实、合法、有效。 (二)房产 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 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房产已取得房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 证》,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房产证号 位置 规划用途 (㎡) 权利 武房权证湖字第 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 1 工业、交通 7744.41 无 200500986 号 学科技园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房产真实、合法、有效。 2.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尚未取得完备产权证书的房 产为理工光科产业园(二期),于 2020 年第四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际 投入使用。理工光科产业园(二期)建设时取得的相关批复文件如下: 序 建设用地规 土地使用 建设工程规 建设工程施 他项 项目名称 号 划许可证 权 划许可证 工许可证 权利 理工光科产 武新国用 4201982017092 武规(东开)建 1 业园建设工 0614395 (2004)字 800414BJ4001 无 [2019]065 号 程(二期) 第 025 号 号 备注:公司于 2001 年建设的《光纤传感器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即一期项目)时办 理了《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 0614395),理工光科产业园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时监管 部门明确同一个地块只能办理一个《用地规划许可证》,理工光科产业园建设工程(二期) 项目仍沿用原来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批准了公司关于规划设计 条件变更的申请。 2020 年 9 月 30 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窗口出具《关于理 工光科产业园建设工程(二期)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认定该项目联 4-1-51 法律意见书 合验收合格,可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目前该项目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 续。 经核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房产真实、合法、有效,未取得证书的房产已经 取得了相关的批复文件,其权属证书的取得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三)知识产权 1.商标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境内外拥有多项注册商标,均在有效期内,本所律师认 为,发行人拥有的该等商标真实、合法、有效。 2.专利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多项专利,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的该等专利真 实、合法、有效。 3.软件著作权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多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 的该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真实、合法、有效。 4.域名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注册了多个域名,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的该等域名 真实、合法、有效。 (四)主要经营设施 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和本所律师调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 有的仪器仪表、电子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现时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占有、使 用,没有产权争议。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该等生产经营设备真实、合法。 (五)长期股权投资 1.子公司 发行人持有 3 家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 联营企业 发行人共有 1 家联营企业。 4-1-52 法律意见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和本所律师的核查,发行人持有的上述公司的股权真 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产权纠纷。 (六)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不存 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情况。发行人拥有的财产不存在产权纠 纷或者潜在纠纷,发行人对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行使没有受到限制,也 不存在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十一、股份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在核查发行人提供的正在或将要履行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 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审计报告》等资料,并在核对发行人提供的复印件与其 原件的一致性的基础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以及 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情况予以查验。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股份公司未履行 完毕的重大合同,均为合法、有效签署,正常履行不存在潜在风险。 (二)根据股份公司的说明及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辖区相关政府部门出 具的证明及本所律师核查,股份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 劳动安全和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根据《审计报告》和股份公司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律师工作报告第九部分“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 “(二)根据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发行 人与其关联方之间报告期内存在如下关联交易”中已披露的事项外,股份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4-1-53 法律意见书 (四)根据理工光科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股份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1,585.05 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 98.15 万元。股份公司其他应收、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 有效。 十二、股份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在核查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关联交易情况、主要财产情况、发行人股东 大会会议资料、国家有权部门的批复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声明的基础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对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予以查验。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注册资本变化的情况详见律师工作报告第七部分“股 份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变化及兼并收购情况。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无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四)经核查,股份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置换、剥离、出售或收购等行 为。 十三、股份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在核查发行人章程制定及报告期内修改其章程而召开的会议文件、章程文 本、工商登记备案及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等资料,并将发行人现行有效的章 程与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逐条比对的基础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 《公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发行人章程的 制定与修改情况予以查验。 (一)股份公司章程的制定及报告期内的修改已履行法定程序 4-1-54 法律意见书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公司章程经 2000 年 8 月 2 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股份公司报告期内根据证券监管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等对公司章程进 行了相应修改。本所律师认为,股份公司现行章程及历次修改均经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表决通过。股份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其制定和修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二)经本所律师审查,股份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公司章程制订及修改的情况和发行人的最近三年一 期三会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决议、会议记录、三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 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资料,并将发行人现行有效的三会议事规则与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条比对;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股份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股份公司已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并设置了综合管理部、企业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安全保障部、 证券投资部、石油化工事业部、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事业部、系统集成事业部、 智慧安防事业部、技术中心、生产制造中心等职能部门。股份公司组织机构符合 《公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份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机 构。 (二)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发行人制订了《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武汉理 4-1-55 法律意见书 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及其它必要的内部治理制度。上述议事规则及内部治理制度的内容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分别经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股份公司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合 法,会议文件完备,其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股份公司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合 法、合规,其授权及决策真实、有效。 十五、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在核查发行人的工商档案、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文件及各自出具的书面承诺、声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关于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任免的文件等资料,查验发行人三会规范运作的情况以及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基础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 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情况予以查验。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独立董事人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职权范围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1-56 法律意见书 十六、股份公司的税务 本所律师核查了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与营业执照 合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税收优惠的批复文件、政府补助的批复文件、最近 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年度报告;查验了政府补助的支付凭证、税务主 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查阅我国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基础 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对发行人的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税务情况予以查验。 (一)发行人已办理了税务登记,发行人及其各级子公司均持有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合法依据,并已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或 备案。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贴政策具有合法依据,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贴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根据股份公司的说明,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辖区内税务主管机关出具的 文件以及本所律师核查,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近三年以来依法纳税,未出现因其他 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形,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十七、股份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查验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环境保护情况是 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予以验证。 4-1-57 法律意见书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1.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核查,股份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近三十 六个月内未出现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 形。 2.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核查,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部令第 16 号),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 属于名录范围内,不需要环保审批或备案。 (二)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了 多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根据部分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及本所律师核查,股份公司 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法规的行为,也 不存在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 在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批准程序、业务经营情况、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文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资料的基础上,本所律师根 据《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予以查验。 (一)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本次募集资金投向 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及智慧 消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与他人合作。 2.本次募集资金的批准或备案 4-1-58 法律意见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发行 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7 月 19 日,中国信科集团出具了《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信科投管[2021]16 号),该文件批复 同意股份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6,700,562.00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中国信科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股 份总数的 25.53%。 2021 年 7 月 16 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项目代码为 2107-420118-89-02-703636 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对光栅陈 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予以备案。 2021 年 7 月 16 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项目代码为 2107-420118-89-04-157893 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对智慧消 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予以备案。 3.项目涉及的土地及厂房、办公室用房 本项目利用公司既有厂房(房屋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 200500986 号)基础 上通过改造进行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项目用地,无须办理土地手续。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且已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复。 (二)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无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 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九、股份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在核查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情况,查验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声明的基础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对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情况予以查验。 4-1-59 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并且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承 诺、声明或确认函等资料,登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进行了查询;在 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存在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根据股份公司的说明和本所律师的调查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股份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存在以下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 裁事项: 序 原 被 受理 案 诉讼请求 审理结果 号 告 告 法院 由 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作出(2020)鄂 2822 民初 2410 号 《民事调解书》,双方自愿达成:1、被 告所欠货款 648853.12 元于 2020 年 12 1、判决被告支付 月 31 日前支付 5 万元,2021 年 1 月 15 建始 剩 余 货 款 湖北 日前支付 5 万元,2021 年 5 月 31 日前支 县民 648853.12 元 及 理 省建 付 548853.12 元。若任何一期未按约履 族医 逾期利 95556.65 工 始县 合同 行,原告可就全案未实现债权申请强制 1 院有 元;2、支付违约 光 人民 纠纷 执行,并以欠款金额为基准自本协议约 限责 金 269655 元;3、 科 法院 定的还款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任公 请求被告承担本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 司 案的保全费、诉讼 2、案件受理费 13926 元,减半收取 6963 费用等费用。 元,由被告承担,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给原告,保全费 5000 元,由原 告承担。目前,理工光科已经申请强制 执行。 中标 福建 1、支付剩余货款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15 理 建设 省平 买卖 2194838 元;2、 日作出(2019)闽 0128 民初 779 号《民 工 2 集团 潭县 合同 按人民银行同期 事判决书》,判决结果:1、被告支付货 光 股份 人民 纠纷 贷款利率上浮 款 2194838 元并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 科 有限 法院 30%从 2015 年 5 率上浮 30%从 2015 年 12 月 20 日起计算 4-1-60 法律意见书 公司 月 24 日起计算款 款项还清日起的逾期付款所产生的违约 项还清日起的逾 金;2、案件受理费 28400 元,保全费申 期付款所产生的 请费 5000 元,由被告承担。目前,福建 利息:3、本案的 省平潭县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 全部诉讼费用被 作出(2020)闽 0128 执 78 号之一《执 告承担。 行裁定书》,已将被告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并限制高消费,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原告发现被告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 申请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作出(2019)京 0108 民初 19828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结果:1、被告在判决 1、支付剩余货款 10 日内支付货款 68.6 万元;2、判决被 74 万元;2、退还 北京 告 10 日内支付逾期付款及保证金的利息 保 证 金 3.84 万 七维 北京 损失(以 68.6 万元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 烽 元;3、支付逾期 航测 市海 买卖 期同类的贷款基准利率自 2018 年 12 月 理 付款以及保证金 3 科技 淀区 合同 26 日起至全部还清之日);3、判决被告 光 的资金占用损失; 股份 人民 纠纷 10 日内支付保证金 3.84 万元。目前,北 电 4、请求判令被告 有限 法院 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8 承担本案的保全 公司 日作出(2020)京 0108 执 18915 号《执 费、诉讼费用等费 行裁定书》:未发现被告可供执行财产, 用。 且已将被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 消费,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原告发现被 告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除上述三宗案件外,股份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上述案件涉及标的金 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较小。本所认为,上述案件 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报告期内股份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受过行政处罚。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报告期内股份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 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4-1-61 法律意见书 (三)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控股股东烽火创投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四)根据股份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的声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 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通过对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事实审查后认为,发行 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违法、违规 行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现阶段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 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4-1-62 法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盖章页)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罗会远 唐申秋 ________________ 苏 娟 ________________ 马玉泉 ________________ 李志伟 年 月 日 4-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