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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22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1-057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下午 3:30 在公司 1 号楼 1111 会议室召开,
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敏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林海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1)、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
25.53%调整为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25.53%,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
40.00%。
    2)、限售期:中国信科集团本次认购股份限售期由原来的“若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完成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未超
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则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中国信息
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则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
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调整为 “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中国信科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批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