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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1-038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668,5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133,708.00 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按照相关规
定,本次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4,267,583 股,公司总股本从 55,668,540 股增至 69,936,123 股。公
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591982 元(含税)。
    3、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936,12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9198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32784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1839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919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 23 号
    咨询联系人: 范洪汝
    咨询电话:027-87960139
    传真电话:027-87960139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