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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2-067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
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
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
本公司2022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3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
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
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 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4.2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15.65 亿元。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审计收费人民币 7.19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仲裁人) (被仲裁人)       事件             金额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金亚科技、周                   预计人民币
投资者                    2014 年报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旭辉、立信                     4500 万元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组、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
                                          人民币 80 万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2015 年 报 、                  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元
           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
                                                         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洪勇,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刚,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揭明,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增减%
收费金额(万元)                35            35               0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
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后,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资质
与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
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其
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任立
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核。
    审议议案后发表的独立意见: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立信为审计机构以来,其
能够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费用为35万元。
    4.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