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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4-2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或“保荐机构”) 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 或“公
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理工光科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14,267,58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893,698.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950,758.39元。2022
年3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
         光栅阵列传感技术
  1                              25,976.58         25,927.58           3,770.01
         产业化建设项目
         智慧消防物联平台
  2                              13,612.79         13,612.79            346.56
             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775.05          1,775.05           1,778.64
         合       计             41,315.42         41,315.42           5,895.21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5 月 12 日、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分别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城科技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仍
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
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
以降低财务费用,预期 12 个月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095 万元(按一年期银
行贷款基准利率 3.65%测算),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
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高
风险投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
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
济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七、独立董事意见
    在审阅了有关详细资料后,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其保荐代表人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理工光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煦峥               王祎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