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2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3-017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
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2023年5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23号公司1号楼11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6.00                                                         √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8.00                                                         √
             金管理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
                                  等额选举,逐项表决
    案
   9.00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2 人)

   9.01                    独立董事杨克成                        √

   9.02                     独立董事郭岭                         √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其他相关公告。
    3、议案9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选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
事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5、议案1-8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于《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以及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将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23号武汉理工光科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参加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
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
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一)、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23号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范洪汝
    联系电话:027-87960139
    传真:027-87960139
    电子邮箱:info@wutos.com
    邮政编码:430223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
理。
    6、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
原件,并于会议前15分钟到达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附件一: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股东出席武汉
 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股东对会议审议的
 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股东没有作出指示,受
 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股东表决意见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1.00                                                 √
        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2.00                                                 √
        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3.00                                                 √
        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4.00                                                 √
        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5.00                                                 √
        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6.00                                                 √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8.00                                                 √
        现金管理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9.00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票数(票)
                                                    (2 人)

 9.01                 独立董事杨克成                    √


 9.02                  独立董事郭岭                     √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年月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中“√”为准,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
  位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57
    2、投票简称:“光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