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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建新)2023-04-22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
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采用现场及通信方式积极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唐建新          10             10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5次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
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
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前,就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与经营层、相关部门充分交流,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
意见。
    2、独立意见
    在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
异事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2021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大唐电信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符合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所涉及授予日符合规定、授予对象资格
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情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授予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等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华晓
东、王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就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大唐电信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就王
浩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续
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会计估计变更、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
员,本人参加了该委员会召开的日常会议,积极参与委员会相关工作,并对提交
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 2022
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
参与公司十四五规划、发展战略、对外投资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
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
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对公司审计计划、定期报告、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
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
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听取了公司中长期激励工作汇报、公司激励计划及
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背景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尤其是财务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
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
本人详实地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对审计部提交的关于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计划等事项进
行认真审议,特别是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注重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审计工
作按期完成。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2 年,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 2022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
权力和义务,在对董事会议案做出决策前,仔细审阅相关议案资料,详实听取公
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并根据需要进行主动调查,以便充分获取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
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
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在接下来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
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
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述职人:唐建新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