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安泰 公告编号:2016-005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5 号”文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757 号)同意,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0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 1,800 万 股,无老股转让。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 17.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316,08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5,221,329.34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80,858,670.66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出具 的大信验字[2016]第 3-004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 筹资金投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截止 2016 年 11 月 16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99,563,514.26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 截止披露日自有 拟 投资总额 号 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产业化基地 1 180,492,500.00 140,492,500.00 71,300,721.55 71,300,721.55 建设项目 巡查指挥系 2 47,568,800.00 47,568,800.00 8,896,794.64 统项目 高科技作弊 3 防控系统项 50,035,000.00 50,035,000.00 11,079,993.21 目 运维服务体 4 76,329,500.00 42,762,400.00 8,286,004.86 7,431,505.91 系建设项目 合计 354,425,800.00 280,858,700.00 99,563,514.26 78,732,227.46 注: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自 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累计支出 8,286,004.86 元,其中符合募投预算范围的金额为 7,431,505.91 元,故本次置换 7,431,505.91 元。 综上,本次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 2016 年 11 月 16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 78,732,227.46 元。 以上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鉴证并出 具了《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6]第 3-00238 号)。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相关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78,732,227.46 元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使用 78,732,227.46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78,732,227.46 元。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 78,732,227.46 元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78,732,227.46 元置换预先已经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成都佳发安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6]第 3-00238 号)。 6、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信达证券认为:佳发安泰使用募集资金 7,873.22 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 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的约定。信达证券同意佳发安泰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 议》 2、《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 3、《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