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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发安泰: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4-13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安泰     公告编号:2017-020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媒体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再

次提示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17 日-2017 年 4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7 年 4 月 1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7 日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 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 A 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4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15:00 交

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433 号西部智谷

A 区 2 栋 8 楼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

    上述第 1、3-7 项议案已由公司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 2 项议案已由公司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
                       现金管理的议案
      7.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薪酬与考核办法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

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

公司公章。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进行登记;委

托代理人出息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 2017

年 4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董秘办公室方为有效。来信请寄:四川省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433 号西部智谷 A 区 2 栋 8 楼成都佳发安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8 楼董秘办公室,邮编:6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

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

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14 日(9:00-11:30,13:30-17:00)
    4.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433 号西部智谷 A 区

2 栋 8 楼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

    董秘:文晶

    证券事务代表:毛涓涓

    电话:028-65293708

    电话:028-85925610

    邮箱:juancoco120@163.com

    6.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

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

    2.《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3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59

    2、投票简称:佳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100
  1.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4.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00
  5.00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00
  7.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          7.00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对总议案进

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逐项

表决的议案,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7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8 日(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佳发安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已投票方式

 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表决)

 1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在该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以示选择

 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

 弃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附件三: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
号码/法人股东                   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 17:00

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董秘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