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安泰 公告编号:2017-047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现金收购成都环博及上海好学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一)交易概述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9 月1日与成都环博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都环博”)股东签署了 《 成 都 环 博 增 资 与 股 权 收 购 协 议 》 , 拟 以 800 万 元 收 购 成 都 环 博 30.5085万元股权,同时以3280万元现金对成都环博进行增资。本次 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成都环博51%的股权,成为成都 环博的控股股东,成都环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日,公司与 上海好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好学”)股东签署了《上 海好学增资与股权收购协议》,拟以1794万元收购上海好学37.7049 万元股权,同时以3042万元现金对上海好学进行增资。本次股权转让 和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好学62%的股权,成为上海好学的控 股股东,上海好学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环博原股东及上海 好学原股东均同意对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放弃优先权。 (二)审议程序 2017年9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现金收购成都环博及上海好学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交易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与收购成都环博相关的交易对方 1.崔波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51082419741204****,现 任成都环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交易完成前持有成都环 博90%股权; 2.颜欢女士,中国国籍,身份证号:51010819841008****,现 任成都环博监事,交易完成前持有成都环博10%股权。 (二)与收购上海好学相关的交易对方 1.杨波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3232219720705****,现 任上海好学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交易完成前持有上海好 学90%股权。 2.胡蓉女士,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3040219731001****,现 任上海好学监事,交易完成前持有上海好学10%股权。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 能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环博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环博软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89003235E 成立日期:2009年04月30日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号 法定代表人:崔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9年4月30日至永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并提供技术咨询;计算机系 统集成。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314,915.0 崔波 9,000,000 90% 43% 0 颜欢 1,000,000 10% 180,000.00 6% 佳发安泰 0 0 1,555,932.0 51% 0 3,050,847.0 合计 10,000,000 100% 100% 0 3.权属情况 成都环博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有关资 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主要财务数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2017】第3-00534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7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982,720.17 2,929,958.21 其中:应收账款 5,606,921.50 1,454,139.00 负债总额 2,060,851.95 495,694.32 净资产 4,921,868.22 2,434,263.89 项目 2017 年 7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5,128,337.92 2,223,825.48 营业利润 3,325,111.55 -276,757.73 净利润 2,487,604.33 108,402.41 (二)上海好学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好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583417077L 成立日期:2011年09月27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菖梧村十二组枫围二中1号楼103室 法定代表人:杨波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1年09月27日-2021年09月2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电子产 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数码产品,音视频设备, 通讯器材,金属材料,办公设备,文体用品,家用电器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杨波 900,000.00 90% 522,921.00 31.9% 胡蓉 100,000.00 10% 100,000.00 6.1% 佳发安泰 0 0 1,016,393.00 62% 合计 1,000,000.00 100% 1,639,344.00 100% 3.权属情况 上海好学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有关资 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主要财务数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2017】第3-00535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7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799,379.02 4,174,863.93 其中:应收账款 2,824,464.00 1,385,797.30 负债总额 1,814,512.02 1,241,450.76 净资产 3,984,867.00 2,933,413.17 项目 2017 年 7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4,818,666.05 7,649,832.93 营业利润 1,139,399.31 823,926.57 净利润 1,051,453.83 1,104,568.89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成都环博的主要协议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崔波 丙方:颜欢 丁方:成都环博软件有限公司 2.本次增资与股权收购 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80万元人 民币。现有股东承诺,本协议签署后,现有股东及目标公司应于2017 年9月12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目标公司减资的全部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作出减资的有效决议、通知债权人、发布减资公告、债权清 偿或提供担保、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领取减资完成后的目标公 司新营业执照等),将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减少至180万元, 减资后目标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应为: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崔波 9,000,000 1,620,000 90% 颜欢 1,000,000 180,000 10% 合计 10,000,000 1,800,000 100% 减资完成后,目标公司应作出有效决议,决定:甲方以人民币800 万元的价格向乙方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30.5085万元出资(即乙 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减资后增资前的16.95%的股权);同时,目标公司 新增资本125.0847万元,并由甲方出资3,280万元全部认缴,其中 125.0847万元计入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的实收资本,其余3,154.9153 万元计入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 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305.0847万元。 本次增资与股权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55,932 51% 崔波 1,314,915 43% 颜欢 180,000 6% 合计 3,050,847 100% 3.对价的支付 (1) 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且目标公司及现有股东完成规 定的减资全部事项后,甲方将股权收购款800万元扣除甲方应代扣代 缴的税费后的净额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且目标公司及现有股东完成规 定的减资全部事项后,甲方将认缴新增资本的全部出资款的30%即984 万元支付至目标公司银行账户,其中125.0847万元作为实缴的新增注 册资本,其余出资款计入资本公积; (3)目标公司及现有股东按照本协议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登记后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认缴新增资本的剩余出资款即人民币2,296万 元支付至目标公司银行账户,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4.交易作价 各方确认,本次增资与股权收购的交易定价系以天源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对目标公司以201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确定的目标公司股权价 值的估值结果为基础,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17]第0284号《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的价值为4,854.86万元。根据前述评估结果, 各方协商同意,甲方认缴目标公司新增资本与收购乙方所持目标公司 股权的价格为每股(即每1元注册资本)26.22元,甲方为认缴目标公 司新增资本与收购乙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的交易对价总额为4,080万 元。 5.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 5.1 现有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和甲方的全部出资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2017年、2018 年、2019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为利润承诺期,承诺目标公司在利润承 诺期内各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51万元、658 万元、865万元。若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甲方的全部出资 晚于2017年12月31日完成,则以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完整会 计年度为利润承诺期,2018年、2019年的承诺扣非后净利润不变,2020 年的承诺扣非后净利润至少不低于1,072万元。 5.2 利润承诺期内,甲方在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 告。 5.3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其他方案,若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目标 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目标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按以下 方式处理: (1)甲方应分红金额=(当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提取的法定盈 余公积)×甲方的实缴出资比例; (2)现有股东可分红金额=(当年实际净利润-提取的法定盈余 公积)-甲方应分红金额。 5.4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其他方案,若目标公司当年实际可分配 利润金额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低于甲方应分红金额的,则当年全 部实际可分配利润均分配给甲方,现有股东不享有该年度利润分配, 并应当向甲方补足甲方应分红金额与实际分红金额间的差额。 5.5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其他方案,若触发上述第5.3条或第5.4 条的情形,目标公司应于第5.2条所述目标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后十(10) 日内完成第5.3条或第5.4条约定的分红事项,现有股东承诺,目标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条所述分红事项时,现有股东及其提名的董 事应对决议投赞成票。 5.6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目标公司按照股东在目标公司中的持股 比例分配净利润,净利润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依据 5.7 业绩承诺期内,若目标公司完成了当年度业绩承诺的106% 到 120%之间,在保证满足规定的甲方应分红金额的前提下,目标公 司提取当年度净利润的5%用于对目标公司核心员工进行奖励;若目标 公司完成了当年度业绩承诺的120%以上,目标公司同意拿出相当于超 出当年度业绩承诺部分净利润的30%金额对目标公司核心员工进行奖 励。具体奖励及分配方案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审议并通过 后实施。奖励金额的50%于董事会决议作出后1个月内发放,剩余50% 于董事会决议作出后3个月内发放。 5.8 若目标公司完成规定的业绩承诺目标且乙方继续在目标公 司或甲方任职,则甲方承诺将乙方纳入甲方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范围内,乙方可获授的激励权益不低于甲方副总经理级别激励 对象平均可获授的激励权益。 6.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除 本协议自各法人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各自然人方签字后成立,并于甲方董事会作出批准本次交易及本 协议的决议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将盖有甲方公 章的关于本次交易及本协议的决议复印件提交乙方和丙方,且将决议 原件一并提交乙方和丙方确认后收回原件。 本协议可因下列原因解除: (1) 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 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不可抗力条款解除本协议; (3) 一方出现违约行为,且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或弥补的书面 通知后5日内仍未纠正或弥补其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 协议; (4) 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义务,导致守约方继 续履行本协议将遭受重大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5) 目标公司未能在2017年9月12日前完成减资的全部工作,甲方 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二)收购上海好学的主要协议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杨波 丙方:胡蓉 丁方:上海好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本次增资与股权收购 甲方出资1,794万元收购乙方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的目标公司 37.7049% 的 股 权 , 对 应 目 标 公 司 于 本 协 议 签 署 日 注 册 资 本 中 的 37.7049万元。 目标公司在现有注册资本 1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注册资本 63.9344万元,甲方出资3,042万元认购全部新增注册资本。甲方的出 资中,63.9344万元计入目标公司本次交易后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剩余2,978.0656万元计入目标公司本次交易后的资本公积。 3.对价的支付 目标公司及现有股东按照本协议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登记后3个 月内,甲方将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全部增资款支付至目标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将收购乙方股权的全部股权收购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 账户。 4.交易作价 各方同意,甲方本次增资及股权收购,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对好学网络以201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 并由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8】 月【30】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7]第0285号), 以 2017 年 7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 好 学 网 络 的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4,770.35】万元。根据前述评估结果,各方协商同意,甲方认缴目 标公司新增资本与收购乙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 本47.58元。 5.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 5.1 现有股东承诺,以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完整会计年 度为利润承诺期,承诺目标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的经审计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万元、800万元、1200万元。 5.2 利润承诺期内,甲方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时,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以经审定的净利润 作为评价目标公司是否达到第5.1条约定的该年度承诺目标标准。 5.3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其他方案,若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目标 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目标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按以 下方式分配: 甲方应分红金额=当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甲方的实缴出资比例; 现有股东可分配利润金额=当年实际净利润-甲方应分红金额。 5.4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其他方案,若目标公司当年实际可分配利 润金额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低于甲方应分红金额的,则当年全部 实际可分配利润均分配给甲方,现有股东不享有该年度利润分配,并 应当向甲方补足甲方应分红金额与实际分红金额间的差额。 5.5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其他方案,若触发第5.3条或第5.4条的情 形,目标公司应于第5.2条所述目标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后十(10)日 内完成第5.3条或第5.4条约定的分红事项,现有股东承诺,目标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条所述分红事项时,现有股东及其提名的董事 应对决议投赞成票。 5.6 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若目标公司的实际净利润超过承诺净 利润且回款率大于80%,各方同意计提超额部分的25%奖励给目标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具体 奖励对象及其奖励金额由目标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奖励金额的50% 于董事会决议作出后3个月内发放,剩余50%于董事会决议作出后6个 月内发放。 5.7 本协议规定的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均应为目标公司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 6. 剩余股权 6.1 本次交易后至业绩承诺期届满前,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现有股东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或股权收益 权,也不得以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出质或设定其他担保权益。 6.2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完成规定的业绩承诺后,若现有股东决 定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应当一次性全部转让给甲方。转让价 格根据转让时上一年度实际净利润的15倍P/E(市盈率)计算的目标 公司估值确定,且不应低于7200万元,甲方可以选择以现金或股份作 为对价支付方式。甲方应于现有股东决定转让股权后六个月启动股权 收购相关程序。 7.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各法人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各自然人方签字后成立,并于甲方董事会作出批准本次交易 及本协议的决议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可因下列原因解除: (1) 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 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不可抗力条款解除本协议; (3) 一方出现违约行为,且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或弥补的 书面通知后5日内仍未纠正或弥补其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 除本协议; (4)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陈述与保 证、承诺发生重大变化,使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且各方未能就该等重大变化对本协议产生的影响达成一致的,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5) 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义务,导致守约 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将遭受重大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五、收购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收购目的 公司紧跟市场需求,抓住新高考、分层教学、智慧教育等教育改 革重点,在扩大公司教育考试信息化领军优势的同时,致力打开智慧 教育的新型市场。标的公司所具有的产品、技术和市场符合公司的战 略规划,与公司目前正在研发的云巅智慧教育项目和机考系统等具有 协同性。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项目的实施,能通过有效的资源整合将对方的市场、渠 道、技术等优势吸收合并,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求,不 仅能较快提高公司在云巅智慧教育产品线和机考系统的完善速度和 水平,更能吸收优势技术达到整合的效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根据上海好学、成都环博现有股东业绩承诺,2017至2019年两家标的 公司合计利润分别为1,051万元、1,458万元和2,065万元,若此次收 购顺利完成,将会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盈利水平。 六、存在的风险 1. 上海好学现有股东承诺:若本次交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为利润承诺期,在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 低于600万元、800万元、1200万元。(协议中规定的承诺净利润与实 际净利润均应为目标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 成都环博现有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次交易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和甲方的全部出资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2017年、 2018年、2019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为利润承诺期,承诺目标公司在利 润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51万元、 658万元、865万元。若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甲方的全部出 资晚于2017年12月31日完成,则以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完整 会计年度为利润承诺期,2018年、2019年的承诺扣非后净利润不变, 2020年的承诺扣非后净利润至少不低于1,072万元。 上述业绩承诺系基于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标的公司目前的运营 能力做出的综合判断,最终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标的公 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等各种因素,考虑到政策及行业趋势变动等因素, 标的公司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2.本次交易完成后,佳发安泰将成为成都环博和上海好学的控股 股东。在保持成都环博和上海好学独立运营的基础上,佳发安泰将与 成都环博和上海好学实现优势互补,充分挖掘协同性,各方将在业务 发展、技术开发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实现更好的合作,以保持各项业务 稳定、持续发展。但由于各方在各自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管 理方式、经营特点和企业文化,未来各方后续整合是否能有效实施, 能否形成良好协同效应,尚存在不确定性。 3、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对标的公司的 经营计划实施及未来发展举足轻重,如果未来相关人员流失,将面临 相关技术流失和产品销售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可能对经营带来不利影 响。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关于上海好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与股权收购协议》; 6、《关于成都环博软件有限公司之增资与股权收购协议》; 7、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7】 第3-00534号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7】第3-00535号审计报告; 8、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17]第0284号资 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7]第0285号资产评估报告; 9、成都环博的财务报表; 10、上海好学的财务报表; 11、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