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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发安泰:关于以现金收购成都环博及上海好学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2017-09-01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安泰          公告编号:2017-047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现金收购成都环博及上海好学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一)交易概述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9

月1日与成都环博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都环博”)股东签署了

《 成 都 环 博 增 资 与 股 权 收 购 协 议 》 , 拟 以 800 万 元 收 购 成 都 环 博

30.5085万元股权,同时以3280万元现金对成都环博进行增资。本次

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成都环博51%的股权,成为成都

环博的控股股东,成都环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日,公司与

上海好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好学”)股东签署了《上

海好学增资与股权收购协议》,拟以1794万元收购上海好学37.7049

万元股权,同时以3042万元现金对上海好学进行增资。本次股权转让

和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好学62%的股权,成为上海好学的控

股股东,上海好学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环博原股东及上海

好学原股东均同意对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放弃优先权。
(二)审议程序

    2017年9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现金收购成都环博及上海好学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交易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与收购成都环博相关的交易对方

    1.崔波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51082419741204****,现

任成都环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交易完成前持有成都环

博90%股权;

    2.颜欢女士,中国国籍,身份证号:51010819841008****,现

任成都环博监事,交易完成前持有成都环博10%股权。

(二)与收购上海好学相关的交易对方

    1.杨波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3232219720705****,现

任上海好学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交易完成前持有上海好

学90%股权。

    2.胡蓉女士,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3040219731001****,现

任上海好学监事,交易完成前持有上海好学10%股权。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

能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环博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环博软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89003235E

    成立日期:2009年04月30日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号

    法定代表人:崔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9年4月30日至永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并提供技术咨询;计算机系

统集成。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314,915.0
  崔波        9,000,000         90%                               43%
                                         0

  颜欢        1,000,000         10%            180,000.00         6%

佳发安泰           0            0              1,555,932.0        51%
                                             0

                                                 3,050,847.0
  合计         10,000,000         100%                              100%
                                             0

3.权属情况

       成都环博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有关资

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主要财务数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2017】第3-00534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7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982,720.17              2,929,958.21

         其中:应收账款       5,606,921.50              1,454,139.00

负债总额                      2,060,851.95               495,694.32

净资产                        4,921,868.22              2,434,263.89

项目                        2017 年 7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5,128,337.92              2,223,825.48

营业利润                      3,325,111.55               -276,757.73

净利润                        2,487,604.33               108,402.41




(二)上海好学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好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583417077L
    成立日期:2011年09月27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菖梧村十二组枫围二中1号楼103室

    法定代表人:杨波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1年09月27日-2021年09月2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电子产

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数码产品,音视频设备,

通讯器材,金属材料,办公设备,文体用品,家用电器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杨波      900,000.00         90%          522,921.00           31.9%

  胡蓉      100,000.00         10%          100,000.00           6.1%

佳发安泰            0             0        1,016,393.00          62%

  合计     1,000,000.00        100%        1,639,344.00          100%

3.权属情况

    上海好学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有关资

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主要财务数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2017】第3-00535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7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799,379.02         4,174,863.93

         其中:应收账款     2,824,464.00         1,385,797.30

负债总额                    1,814,512.02         1,241,450.76

净资产                      3,984,867.00         2,933,413.17

项目                      2017 年 7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4,818,666.05         7,649,832.93

营业利润                    1,139,399.31          823,926.57

净利润                      1,051,453.83         1,104,568.89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成都环博的主要协议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崔波

       丙方:颜欢

       丁方:成都环博软件有限公司

2.本次增资与股权收购

       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80万元人
民币。现有股东承诺,本协议签署后,现有股东及目标公司应于2017

年9月12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目标公司减资的全部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作出减资的有效决议、通知债权人、发布减资公告、债权清

偿或提供担保、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领取减资完成后的目标公

司新营业执照等),将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减少至180万元,

减资后目标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应为: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崔波                    9,000,000           1,620,000         90%
      颜欢                    1,000,000            180,000          10%
      合计                   10,000,000           1,800,000        100%

    减资完成后,目标公司应作出有效决议,决定:甲方以人民币800

万元的价格向乙方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30.5085万元出资(即乙

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减资后增资前的16.95%的股权);同时,目标公司

新增资本125.0847万元,并由甲方出资3,280万元全部认缴,其中

125.0847万元计入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的实收资本,其余3,154.9153

万元计入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

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305.0847万元。

    本次增资与股权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55,932            51%
                  崔波                         1,314,915            43%
                  颜欢                           180,000             6%
                  合计                         3,050,847           100%

3.对价的支付
    (1) 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且目标公司及现有股东完成规

定的减资全部事项后,甲方将股权收购款800万元扣除甲方应代扣代

缴的税费后的净额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且目标公司及现有股东完成规

定的减资全部事项后,甲方将认缴新增资本的全部出资款的30%即984

万元支付至目标公司银行账户,其中125.0847万元作为实缴的新增注

册资本,其余出资款计入资本公积;

    (3)目标公司及现有股东按照本协议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登记后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认缴新增资本的剩余出资款即人民币2,296万

元支付至目标公司银行账户,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4.交易作价

    各方确认,本次增资与股权收购的交易定价系以天源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对目标公司以201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确定的目标公司股权价

值的估值结果为基础,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17]第0284号《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的价值为4,854.86万元。根据前述评估结果,

各方协商同意,甲方认缴目标公司新增资本与收购乙方所持目标公司

股权的价格为每股(即每1元注册资本)26.22元,甲方为认缴目标公

司新增资本与收购乙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的交易对价总额为4,080万

元。

5.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

    5.1 现有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和甲方的全部出资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2017年、2018

年、2019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为利润承诺期,承诺目标公司在利润承

诺期内各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51万元、658

万元、865万元。若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甲方的全部出资

晚于2017年12月31日完成,则以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完整会

计年度为利润承诺期,2018年、2019年的承诺扣非后净利润不变,2020

年的承诺扣非后净利润至少不低于1,072万元。

       5.2 利润承诺期内,甲方在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

告。

    5.3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其他方案,若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目标

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目标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按以下

方式处理:

    (1)甲方应分红金额=(当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提取的法定盈

余公积)×甲方的实缴出资比例;

       (2)现有股东可分红金额=(当年实际净利润-提取的法定盈余

公积)-甲方应分红金额。

    5.4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其他方案,若目标公司当年实际可分配

利润金额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低于甲方应分红金额的,则当年全

部实际可分配利润均分配给甲方,现有股东不享有该年度利润分配,

并应当向甲方补足甲方应分红金额与实际分红金额间的差额。

    5.5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其他方案,若触发上述第5.3条或第5.4
条的情形,目标公司应于第5.2条所述目标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后十(10)

日内完成第5.3条或第5.4条约定的分红事项,现有股东承诺,目标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条所述分红事项时,现有股东及其提名的董

事应对决议投赞成票。

    5.6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目标公司按照股东在目标公司中的持股

比例分配净利润,净利润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依据

    5.7 业绩承诺期内,若目标公司完成了当年度业绩承诺的106%

到 120%之间,在保证满足规定的甲方应分红金额的前提下,目标公

司提取当年度净利润的5%用于对目标公司核心员工进行奖励;若目标

公司完成了当年度业绩承诺的120%以上,目标公司同意拿出相当于超

出当年度业绩承诺部分净利润的30%金额对目标公司核心员工进行奖

励。具体奖励及分配方案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审议并通过

后实施。奖励金额的50%于董事会决议作出后1个月内发放,剩余50%

于董事会决议作出后3个月内发放。

    5.8 若目标公司完成规定的业绩承诺目标且乙方继续在目标公

司或甲方任职,则甲方承诺将乙方纳入甲方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范围内,乙方可获授的激励权益不低于甲方副总经理级别激励

对象平均可获授的激励权益。

6.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除

    本协议自各法人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各自然人方签字后成立,并于甲方董事会作出批准本次交易及本

协议的决议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将盖有甲方公
章的关于本次交易及本协议的决议复印件提交乙方和丙方,且将决议

原件一并提交乙方和丙方确认后收回原件。

      本协议可因下列原因解除:

(1)    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      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不可抗力条款解除本协议;

(3)    一方出现违约行为,且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或弥补的书面

通知后5日内仍未纠正或弥补其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

协议;

(4)      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义务,导致守约方继

续履行本协议将遭受重大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5)      目标公司未能在2017年9月12日前完成减资的全部工作,甲方

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二)收购上海好学的主要协议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杨波

      丙方:胡蓉

      丁方:上海好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本次增资与股权收购

      甲方出资1,794万元收购乙方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的目标公司

37.7049% 的 股 权 , 对 应 目 标 公 司 于 本 协 议 签 署 日 注 册 资 本 中 的

37.7049万元。
     目标公司在现有注册资本 1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注册资本

63.9344万元,甲方出资3,042万元认购全部新增注册资本。甲方的出

资中,63.9344万元计入目标公司本次交易后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剩余2,978.0656万元计入目标公司本次交易后的资本公积。

3.对价的支付

     目标公司及现有股东按照本协议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登记后3个

月内,甲方将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全部增资款支付至目标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将收购乙方股权的全部股权收购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

账户。

4.交易作价

     各方同意,甲方本次增资及股权收购,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对好学网络以201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

并由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8】

月【30】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7]第0285号),

以 2017 年 7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 好 学 网 络 的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4,770.35】万元。根据前述评估结果,各方协商同意,甲方认缴目

标公司新增资本与收购乙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

本47.58元。

5.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

     5.1 现有股东承诺,以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完整会计年

度为利润承诺期,承诺目标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的经审计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万元、800万元、1200万元。
    5.2 利润承诺期内,甲方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时,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以经审定的净利润

作为评价目标公司是否达到第5.1条约定的该年度承诺目标标准。

    5.3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其他方案,若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目标

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目标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按以

下方式分配:

甲方应分红金额=当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甲方的实缴出资比例;

现有股东可分配利润金额=当年实际净利润-甲方应分红金额。

    5.4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其他方案,若目标公司当年实际可分配利

润金额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低于甲方应分红金额的,则当年全部

实际可分配利润均分配给甲方,现有股东不享有该年度利润分配,并

应当向甲方补足甲方应分红金额与实际分红金额间的差额。

    5.5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其他方案,若触发第5.3条或第5.4条的情

形,目标公司应于第5.2条所述目标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后十(10)日

内完成第5.3条或第5.4条约定的分红事项,现有股东承诺,目标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条所述分红事项时,现有股东及其提名的董事

应对决议投赞成票。

    5.6 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若目标公司的实际净利润超过承诺净

利润且回款率大于80%,各方同意计提超额部分的25%奖励给目标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具体

奖励对象及其奖励金额由目标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奖励金额的50%

于董事会决议作出后3个月内发放,剩余50%于董事会决议作出后6个
月内发放。

    5.7 本协议规定的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均应为目标公司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

6. 剩余股权

    6.1 本次交易后至业绩承诺期届满前,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现有股东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或股权收益

权,也不得以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出质或设定其他担保权益。

    6.2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完成规定的业绩承诺后,若现有股东决

定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应当一次性全部转让给甲方。转让价

格根据转让时上一年度实际净利润的15倍P/E(市盈率)计算的目标

公司估值确定,且不应低于7200万元,甲方可以选择以现金或股份作

为对价支付方式。甲方应于现有股东决定转让股权后六个月启动股权

收购相关程序。

    7.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各法人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各自然人方签字后成立,并于甲方董事会作出批准本次交易

及本协议的决议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可因下列原因解除:

    (1) 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 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不可抗力条款解除本协议;

    (3) 一方出现违约行为,且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或弥补的

书面通知后5日内仍未纠正或弥补其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
除本协议;

    (4)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陈述与保

证、承诺发生重大变化,使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且各方未能就该等重大变化对本协议产生的影响达成一致的,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5) 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义务,导致守约

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将遭受重大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五、收购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收购目的

    公司紧跟市场需求,抓住新高考、分层教学、智慧教育等教育改

革重点,在扩大公司教育考试信息化领军优势的同时,致力打开智慧

教育的新型市场。标的公司所具有的产品、技术和市场符合公司的战

略规划,与公司目前正在研发的云巅智慧教育项目和机考系统等具有

协同性。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项目的实施,能通过有效的资源整合将对方的市场、渠

道、技术等优势吸收合并,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求,不

仅能较快提高公司在云巅智慧教育产品线和机考系统的完善速度和

水平,更能吸收优势技术达到整合的效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根据上海好学、成都环博现有股东业绩承诺,2017至2019年两家标的

公司合计利润分别为1,051万元、1,458万元和2,065万元,若此次收

购顺利完成,将会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盈利水平。
六、存在的风险

    1. 上海好学现有股东承诺:若本次交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为利润承诺期,在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

低于600万元、800万元、1200万元。(协议中规定的承诺净利润与实

际净利润均应为目标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

    成都环博现有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次交易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和甲方的全部出资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2017年、

2018年、2019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为利润承诺期,承诺目标公司在利

润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51万元、

658万元、865万元。若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甲方的全部出

资晚于2017年12月31日完成,则以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完整

会计年度为利润承诺期,2018年、2019年的承诺扣非后净利润不变,

2020年的承诺扣非后净利润至少不低于1,072万元。

    上述业绩承诺系基于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标的公司目前的运营

能力做出的综合判断,最终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标的公

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等各种因素,考虑到政策及行业趋势变动等因素,

标的公司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2.本次交易完成后,佳发安泰将成为成都环博和上海好学的控股

股东。在保持成都环博和上海好学独立运营的基础上,佳发安泰将与

成都环博和上海好学实现优势互补,充分挖掘协同性,各方将在业务

发展、技术开发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实现更好的合作,以保持各项业务
稳定、持续发展。但由于各方在各自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管

理方式、经营特点和企业文化,未来各方后续整合是否能有效实施,

能否形成良好协同效应,尚存在不确定性。

    3、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对标的公司的

经营计划实施及未来发展举足轻重,如果未来相关人员流失,将面临

相关技术流失和产品销售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可能对经营带来不利影

响。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关于上海好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与股权收购协议》;

    6、《关于成都环博软件有限公司之增资与股权收购协议》;

       7、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7】

第3-00534号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7】第3-00535号审计报告;

       8、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17]第0284号资

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7]第0285号资产评估报告;

       9、成都环博的财务报表;

       10、上海好学的财务报表;

       11、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