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安泰: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9-13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安泰 公告编号:2017-054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二)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在证监会指
定信息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8 日-2017 年 9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7 年 9 月 1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8 日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 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 A 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9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15:00 交
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
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433 号西部智谷
A 区 2 栋 8 楼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 1-2 项议案已由公司 2017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 1-2 项议案已由公司 2017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
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 √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
认。传真或信函须在 2017 年 9 月 15 日 17:00 前送达董秘办公室方为
有效。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433 号西部智谷 A 区
2 栋 8 楼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 楼董秘办公室,邮编:
6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
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
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9:00-11:30,13:30-17:00)
4.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433 号西部智谷 A 区
2 栋 8 楼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
董秘:文晶
证券事务代表:毛涓涓
电话:028-65293708
电话:028-85925610
邮箱:juancoco120@163.com
6.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
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
2.《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3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59
2、投票简称:佳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100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00
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对总议案进
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逐项
表决的议案,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佳发安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已投
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表决)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在该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以示选择
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
弃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附件三: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
号码/法人股东 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 17:00
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董秘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