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佳发安泰: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09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安泰         公告编号:2017-072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中包
 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 14:00 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
 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坤
 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
 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实施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主管及业务骨干,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
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
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
查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
自有资金及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