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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发安泰: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7-11-21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安泰      公告编号:2017-076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
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拟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 2017 年 11 月 9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
“《激励对象名单》”)外,并于公司内部网站上发布了《激励对象名
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
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
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
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激励
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的
公司任职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
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
    5、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