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安泰: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7-11-27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成都佳发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的规定,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
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11 月 9
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公司
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2017 年 5 月 9 日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
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7 年 11 月 15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
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佳发安泰股票明细如下:
合计变更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买卖方向
股数
2017-06-23 至 2017-09-26 买入 24,500
1 柳定一 部门主管
2017-07-12 至 2017-09-29 卖出 24,500
公司在策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
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商
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
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股权激
励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以上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
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
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
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
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
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
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或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