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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发安泰: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09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安泰     公告编号:2018-021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

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8 日下午 1:30 时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梁坤先生主持。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 2018 年 3 月 9 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 2018 年 3 月 9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

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8 年 3 月 9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43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同时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39,524,600 股。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2018 年 3 月 9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咨 询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

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

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

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

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