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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发安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跟踪报告2018-03-2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佳发安泰
保荐代表人姓名:易桂涛                 联系电话:028-81464894
保荐代表人姓名:粟建国                 联系电话:028-8146489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4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4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3

                                          1
                                             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的
                                             报告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持续督导期间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
                                             告
                                             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2016 年度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14 日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 会 公 告 【 2017 】 9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关于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
                                                 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相
                                                 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价格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
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
                                                   是            不适用
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
诺
6.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相关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
                                                   是            不适用
易的承诺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障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3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易桂涛              粟建国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