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教育: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8-09-0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佳发教育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维佳 联系电话:028-81464894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卿 联系电话:028-8146489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
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持续督导期间2017年年度跟踪报告
2、变更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2.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价格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
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
是 不适用
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
诺
6.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相关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
是 不适用
易的承诺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障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易桂涛先生、粟建国先
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作有序进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派曾维佳女士、王卿先生接替易桂
涛先生、粟建国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保荐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维佳 王 卿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