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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发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9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见。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
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资
金及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方
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
资金及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字:




        (廖中新)            (尹治本)             (李勃)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