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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发教育: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3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1-004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

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上午 10:00 时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郭银海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引导长期理性的价值投资,并进一

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公司在考虑经营情

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以自有资

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

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1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股份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
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视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

二级市场价格和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

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9,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具体

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9,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 5,0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5%;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8,000 万

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 10,0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50%。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

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

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

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

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

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

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 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 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

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

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

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

购股份相关事宜;

    5. 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64 名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64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首次授予的 263.006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