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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发教育: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1-036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
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1 日 0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
管委会武科西二路 188 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斌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成都佳发安泰教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现场出席与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 1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75,915,85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5.0302%(公司现有总股本 399,530,242 股,扣除不
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 8,868,684 股,即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90,661,55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名 ,代表公 司股份 1,980,234 股, 占公司有 表决权 股份总数 的
0.5069%。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股份 175,568,5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41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 7 人,代表公司股份 347,3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5,906,2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45%;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70,63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52%;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周雄俊先生向股东大会作《2020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5,90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1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5,23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2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三)《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5,90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1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5,23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2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四)《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905,2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40%;反对 1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9,63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47%;反对 1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五)《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75,90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1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5,23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2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90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1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5,23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2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七)《关于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90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1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5,23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2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八)《关于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90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1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5,23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2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569,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034%;反对 345,9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34,3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5307%;反对 345,93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6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90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1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5,23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2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十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910,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70%;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75,03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4%;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十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910,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70%;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75,03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4%;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十三)《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90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1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5,23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2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孙冲律师和刘卓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