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教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7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提供连带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的经营需求。
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斌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未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斌先生对
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交易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淑) (段翰聪) (周雄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