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1-047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675 股,公司股本总额由 399,530,242 股变更为 399,514,567 股,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 利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8,868,684 股不 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 除 权 前 总 股 本 -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持 有 股 份 ) ÷ 10 × 分 配 比 例 , 即 (399,514,567-8,868,684)÷10×2=78,129,176.60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除权前总股本 计 算的每 10 股派息 (含税 )=现 金分红总 额÷除 权前总股 本× 10=78,129,176.60÷399,514,567×10=1.955602 元/股(保留 6 位小 数)。 4、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 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 记日股票收盘价-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0.1955602 元/ 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9,530,242 股扣除公 司回购股份 8,868,684 股后的 390,661,5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完成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5,675 股,公司股本总额由 399,530,242 股变更为 399,514,567 股,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调整后的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399,514,567 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 8,868,684 股后的 390,645,8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99,514,567 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 8,868,684 股后的 390,645,88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本次向股东派送的现金分红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 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 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 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 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08 袁斌 2 02*****788 凌云 3 02*****683 陈大强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18-日至登记日: 2020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8,868,684股不享有 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除权 前 总 股 本 -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持 有 股 份 ) ÷ 10 × 分 配 比 例 , 即 (399,514,567-8,868,684)÷10×2=78,129,176.60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 的 每 10 股 派 息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除 权 前 总 股 本 × 10=78,129,176.60÷399,514,567×10=1.955602元/股(保留6位小 数)。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 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 日股票收盘价-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0.1955602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武科西二路 188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文晶、阴彩宾 咨询电话:028-65293708 传真电话:028-85925610 八、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