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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发教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1-047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675 股,公司股本总额由

399,530,242 股变更为 399,514,567 股,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

利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8,868,684 股不

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

除 权 前 总 股 本 -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持 有 股 份 ) ÷ 10 × 分 配 比 例 , 即

(399,514,567-8,868,684)÷10×2=78,129,176.60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除权前总股本

计 算的每 10 股派息 (含税 )=现 金分红总 额÷除 权前总股 本×

10=78,129,176.60÷399,514,567×10=1.955602 元/股(保留 6 位小

数)。

     4、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
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

记日股票收盘价-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0.1955602 元/

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9,530,242 股扣除公

司回购股份 8,868,684 股后的 390,661,5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完成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5,675 股,公司股本总额由 399,530,242

股变更为 399,514,567 股,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调整后的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399,514,567 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 8,868,684 股后的 390,645,8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99,514,567 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 8,868,684 股后的 390,645,88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本次向股东派送的现金分红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

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

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

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

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08                      袁斌
      2              02*****788                      凌云

      3              02*****683                     陈大强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18-日至登记日:

2020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8,868,684股不享有

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除权

前 总 股 本 -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持 有 股 份 ) ÷ 10 × 分 配 比 例 , 即

(399,514,567-8,868,684)÷10×2=78,129,176.60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

的 每 10 股 派 息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除 权 前 总 股 本 ×

10=78,129,176.60÷399,514,567×10=1.955602元/股(保留6位小

数)。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

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

日股票收盘价-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0.1955602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武科西二路

188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文晶、阴彩宾

    咨询电话:028-65293708

    传真电话:028-85925610

    八、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