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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富通: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1-12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19-003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11日,公司收到股东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浙江中科”)、常德中科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
德中科”)《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因自身资
金需要,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7月
16日),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形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7,401,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6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德中科
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常德中科的受托管理
人均为中科招商,二者合计持有公司4.69%的股份)。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中科持有公司股票4,127,7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2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2.62%。常德中科持有公司股票3,2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7%;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德
中科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2016年
度、2017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401,300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69%。其中:
    ①竞价交易: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合
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57.77万股,其中浙江中科不超过87.9882万
股,常德中科不超过69.7818万股。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7月16日),两家合计减持不超过315.54万股,浙江中
科不超过175.9764万股,常德中科不超过139.5636万股;

    ②大宗交易: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315.54万股,其中浙江中科不超过
175.9764万股,常德中科不超过139.5636万股。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7月16日),两家合计减持不超过424.59万股,
浙江中科不超过236.7936万股,常德中科不超过187.7964万股。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
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承诺:自限售期届满后1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
人股份的80%,限售期届满后2年内累计减持股份可达到所持发行人股份的100%。
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
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3、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