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9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富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
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
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洁先生拟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式增持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 万元 ,因公司已向中
国证监会申请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但在原定期限内难以完成非公开发行计
划,特向公司提出申请延期 12 个月履行增持承诺。陈融洁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
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
融洁先生对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行延期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金山、蒋孝安、刘善理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