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通”、“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富通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5 号)批复核准,中富通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53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2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85.7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84.51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14,701.268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致同验字(2016)第 351ZA003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募投项目累计总投入 14,043.6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投入 9,441.49 万 元,非募集资金账户投入 4,602.19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200.00 万元; 归还非募集资金账户支出 3,979.02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22.73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 80.76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41.9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6 年 11 月与首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东莞证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 募集资金 591902802510705 1,226,248.77 行 专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募集资金 37650188000138683 1,000.47 州铜盘支行 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 募集资金 117120100100064811 62.75 行晋安支行 专户 合 计 - - 1,227,311.99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42.63 万元(其中 2018 年 度利息收入 1.91 万元,2017 年度利息收入 33.97 万元,2016 年度利息收入 6.75 万),累计手续费支出 0.66 万元(其中 2018 年度手续费 0.28 万元,2017 年度 手续费 0.34 万元,2016 年度手续费 0.04 万)。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本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富通《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9)第 351ZA0034 号”《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富通 2018 年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 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华泰联合证券对中富通 2018 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1: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7,012,68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472,639.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投入 20,650,356.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0,436,762.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投入 94,414,831.39 是否 项目 已变 截至期 项目达 可行 更项 末投资 到预定 是否达 性是 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进度(%) 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 (含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现的效益 (3)= 状态日 效益 生重 部分 (2)/(1) 期 大变 变 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通信网络技术 2019 年 服务平台建设项 否 97,012,680.00 97,012,680.00 44,574,490.30 89,679,801.07 92.4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月 目(注 1) 2、研发中心建设 2018 年 否 20,000,000.00 20,000,000.00 750,149.00 20,750,149.00 103.7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注 2) 11 月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00.00 30,000,000.00 148,000.00 30,006,812.36 100.02% 2017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合计 — 147,012,680.00 147,012,680.00 45,472,639.30 140,436,762.43 95.5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来 的实施方案,本项目中总部基地实施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A 区 19 号楼一层,即以公司现办公总部为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场所,项目实施后,公 司会增加办公人员,如总部现有办公场地无法容纳,公司将以直接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 在总部附近新增办公面积,公司为了确保推动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略目标的实现,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变更项目实施方式中办公场所租赁部分。 此次变更实施方式的内容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 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中关于办公场地投入的实施方式从租赁变更为购置 办公楼并装修。公司通过购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文山里福州软件园 五期 C 楼(即:福州市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F 区 4 号楼)第 20、21、22 层房屋作为募 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因此构成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关于办公场地投入的实施方式从租赁变更为购置办公楼并装修。根据招股说明书中“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信网络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来的实施方案,本项目中总 部基地实施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A 区 19 号楼一层,即以公司现 办公总部为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场所,项目实施后,公司会增加办公人员,如 总部现有办公场地无法容纳,公司将以直接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在总部附近新增办公面 积,公司为了确保推动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切实保 障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变更项目实施方式中办公场所租赁部分。此次变更实施方式的内 容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建设中关于办公场地投入的实施方式从租赁变更为购置办公楼并装修。公司通过 购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文山里福州软件园五期 C 楼(即:福州市软 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F 区 4 号楼)第 20、21、22 层房屋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因此 构成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含 1,200 万元),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1。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20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6,575,917.57 元,将用于通信网络技术服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金额 44,574,490.30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金额为 19,752,207.82 元;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金额是 24,822,282.48 元。 注 2:本年度投入金额 750,149.00 元,全部系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欣欣 张志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