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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富通: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2022-06-10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2-054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相关议案。

    2、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富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
审〔2022〕19 号)。

    3、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富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2〕020021 号),并已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披露并提交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
复文件。

    4、2022 年 4 月 2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富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
函〔2022〕020068 号),并已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披露并提交关于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原因
    鉴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资本运
作计划等诸多因素,经公司与中介机构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拟终止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相关申请文件。根据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
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本次终止可转债事项
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
次撤回可转债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可转债事项
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撤回可转债申请文件,系综合考虑了再融资政策、
资本市场环境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
上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可转债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撤
回相关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资本运
作计划等诸多因素,经公司与中介机构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拟终止可转债事
项。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可转债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申请撤回可转债申请文件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公司将在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