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14
证券代码:3 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1 7 -0 0 3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以电
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第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 并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情况,拟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改和补充。
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 69,226,519.56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出具了《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360001 号)。公司拟以募
集资金 69,226,519.56 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
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和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69,226,519.5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