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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辰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03-13  

						证券代码:3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1 7 -0 1 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
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
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7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194.4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9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7,726,96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
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6,439,26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1,287,700.00 元。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60016 号”《验资报告》。公
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现状

    由于陆续投入募投项目及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3,013.26 万元人民币。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
保证募投项目进展顺利的情况下,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等),理财产品的期限采取长短组合方式,其中:超过 6 个月的理财额度不
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3、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
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
资金,禁止从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
资。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总
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7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 5 亿元用于现
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
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
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