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20
证券代码:3 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1 7 -0 3 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以现场方
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17 年 7 月 7 日以电子
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吴第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 并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提名吴第春先生、吴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以上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7 月 18 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吴第春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 年
至 2000 年先后任职于重庆綦江齿轮厂、深圳市太辰通信有限公司;2000 年 12 月起就
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国内市场部经理、监事。
2、吴金东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3 年
至 1999 年任职于海口市精细材料设计研究所;2000 年至 2006 年任职于海南睿丰光纤
光缆有限公司;2006 年至 2009 年任职于浙江富通光信技术有限公司;2009 年至 2012
年任职于成都富通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12 年至 2013 年任职于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
精密机械研究所;2013 年起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助理。